喜保宁(Sabril)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癫痫发作的抗癫痫药物。由于其可能导致严重的、永久性的视力损害,使用喜保宁必须严格遵循医疗指导,并接受严密的用药监测。
(1)、片剂或口服溶液均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
(2)、口服溶液的配制:必须使用提供的专用口服注射器准确量取和给药。
(3)、将每包500毫克粉末完全溶解于10毫升冷或室温水中,浓度即为50毫克/毫升。
(1)、肾功能不全患者:喜保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患者需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剂量调整。
(2)、老年患者:更易出现肾功能下降,可能需调整剂量并监测肾功能。
(3)、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基于动物数据,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孕期使用需充分权衡利弊。药物可经乳汁分泌,不建议哺乳期使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相关药代动力学研究不足,需谨慎使用。
(1)、监测频率:基线评估(开始治疗后不晚于4周)、治疗期间至少每3个月一次、停药后约3-6个月。
(2)、监测内容:应由擅长视野判读并能进行散瞳间接检眼镜检查的眼科专业人员执行。
(3)、特别提示:婴儿视力测试困难,视力损害可能到很严重时才被发现。对于无法配合测试的患者,医生需根据临床判断决定是否继续治疗,并与患者/监护人充分沟通风险。即使频繁监测,也可能无法预防所有视力损害。一旦确诊视力损伤,应考虑停药。
(1)、与所有抗癫痫药一样,喜保宁可能增加自杀念头和行为的风险。
(2)、患者、家属及照护者应警惕情绪、行为或思想的任何异常变化,如抑郁加重、焦虑、失眠或出现自杀念头,并及时报告医生。
(1)、血液学监测:有发生贫血的风险,治疗期间需注意监测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
(2)、婴儿MRI监测:接受喜保宁治疗的婴儿痉挛症患儿,可能出现脑部MRI异常信号(如丘脑、基底节区T2信号增高),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3)、肝功能监测注意:喜保宁会降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可能干扰对早期肝损伤的识别。
1.喜保宁适用于2岁及以上患有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病发作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的辅助治疗,这些患者对几种替代治疗反应不佳,且治疗潜在益处大于视力丧失的风险。
2.适用于治疗1个月至2岁儿童患者的婴儿痉挛症,其治疗的潜在益处超过视力丧失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