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伏尼布(Tibsovo)作为IDH1突变抑制剂,她的标准剂量为每日一次,一次口服500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艾伏尼布服药时间建议在固定的时间,它可一与食物同服或空腹,但是需要避免避免高脂饮食(如含58g脂肪的餐食可能影响吸收)。
艾伏尼布的剂型为250mg/片的蓝色椭圆形薄膜衣片,需整片吞服,不可拆分或咀嚼。
在服用艾伏尼布时,若发生呕吐无需补服,漏服时需在下次给药前12小时以上补服。
(1)、轻中度损害(Child-PughA/B)无需调整艾伏尼布剂量。
(2)、重度损害(Child-PughC)需评估风险获益比后谨慎使用艾伏尼布。
(1)、eGFR≥30mL/min时无需调整艾伏尼布的剂量。
(2)、eGFR<30mL/min或透析患者数据有限,建议个体化评估。
需立即暂停艾伏尼布用药,给予全身性皮质激素治疗,症状缓解至≤2级后恢复原剂量。
①QTc>480-500ms时暂停艾伏尼布用药,并纠正电解质,恢复后继续500mg/日。
②QTc>500ms时暂停并减量至250mg/日。
③若伴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需永久停用艾伏尼布。
暂停艾伏尼布至毒性≤1级后以250mg/日恢复,逐步递增至500mg。
新诊断AML患者联合阿扎胞苷时,艾伏尼布从第1周期第1天开始,阿扎胞苷75mg/m²(第1-7天或第1-5+8-9天),28天为1周期。
艾伏尼布治疗前需完成心电图、血常规、电解质及肝功能基线检测。
第1-3周每周1次,之后每月1次。
第1个月每周1次,第2个月每2周1次,后续每月1次。
(3)、分化综合征需持续监测至症状完全缓解。
表现为发热、呼吸困难、低氧血症等,需立即启动地塞米松10mgIV每12小时治疗,并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
若出现新发运动/感觉神经病变症状(如肌无力、感觉异常),需永久停用艾伏尼布。
妊娠期可能致胎儿损害,哺乳期妇女艾伏尼布治疗期间及停药1个月内禁止母乳喂养。
艾伏尼布的用药方案需严格遵循个体化原则,重点关注分化综合征及QTc延长风险。通过规范剂量调整和动态监测,可最大化治疗获益并降低毒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