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沙佐米(Ninlaro)是一种口服蛋白酶体制剂,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已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1)、患者须严格按照医嘱规定的周期和剂量服药,通常为28天一个疗程,在第1、8、15天口服一次。
(2)、应至少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胶囊需整粒吞服,不可压碎、咀嚼或打开。
(3)、服药时应避免胶囊内容物直接接触皮肤或眼睛,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眼睛则需用大量清水冲洗。
(4)、伊沙佐米与地塞米松不应在同一时间服用,因地塞米松需随餐服用,而伊沙佐米则应空腹服用。
(1)、若错过服药时间,仅在下一次计划给药时间间隔72小时以上时方可补服。
(2)、若距下次服药不足72小时,则不应补服,也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
(3)、服药后若发生呕吐,不应重复服药,只需按原计划在下一次服药时间恢复用药即可。
(1)、应避免伊沙佐米与强效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圣约翰草)同时使用,因为此类药物会显著降低伊沙佐米的血药浓度,影响疗效。
(2)、由于治疗组合中包含的地塞米松可能影响部分酶和转运蛋白的活性,使用激素类避孕药的女性患者需考虑其有效性可能降低,建议额外采用屏障避孕法。
(1)、血小板计数低谷通常出现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4至21天,并在下一周期开始前恢复至基线。
(2)、治疗期间应至少每月监测一次血小板计数,在初始的三个周期内可考虑增加监测频率。
(3)、当血小板计数低于30,000/mm³时,需暂停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恢复至30,000/mm³以上,恢复后需降低药物剂量。
(4)、中性粒细胞减少也同样常见,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500/mm³时,也应暂停用药并考虑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恢复后同样需要调整剂量。
(5)、任何新周期的开始,均要求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³,血小板计数≥75,000/mm³。
(1)、周围神经病变是该治疗方案中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感觉神经病变。
(2)、患者应被密切监测是否出现新发或加重的症状,如刺痛、麻木、疼痛、烧灼感或肢体无力。
(3)、对于1级伴有疼痛或2级不伴疼痛的神经病变,可暂停伊沙佐米直至症状恢复后按原剂量继续。
(4)、对于2级伴有疼痛或3级神经病变,恢复后需降低伊沙佐米剂量。
(5)、一旦出现4级神经病变,则需终止整个治疗方案。
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使用限制:除对照临床试验之外,不建议将伊沙佐米用于维持治疗或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