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保宁(Sabril)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癫痫发作的抗癫痫药物,主要活性成分为维加巴林(vigabatrin)。
(1)、喜保宁提供两种口服剂型:500毫克薄膜衣片和500毫克口服溶液用粉末。
(2)、片剂可直接口服,而粉末剂型需要先进行配制。
(3)、两种剂型均可随餐或空腹服用,且具有生物等效性。
所有患者均应每日分两次给药,早晚各一次,以保持血药浓度稳定。
(1)、使用口服溶液用粉末时,需要将每包500毫克粉末全部倒入清洁杯中,每包加入10毫升冷水或室温水溶解。
(2)、必须使用药房提供的3毫升或10毫升口服注射器准确量取和给药,家庭用的茶匙或汤匙不是合适的测量工具。
(3)、配制后的溶液浓度应为50毫克/毫升,若溶液不澄清或无色则应丢弃。
(4)、每次剂量应现配现用,任何未使用的部分在给药后都应废弃。
(1)、对于成人患者(17岁及以上),初始剂量为1000毫克/天(500毫克,每日两次),随后每周增加500毫克/天,直至达到推荐剂量3000毫克/天(1500毫克,每日两次)。
(2)、儿科患者(2至16岁)的推荐剂量基于体重,分为两次给药。
(3)、体重大于60公斤的儿科患者应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
(4)、具体而言:10-15公斤体重患者起始剂量为350毫克/天,维持剂量为1050毫克/天。
(5)、15-20公斤为450毫克/天起始,1300毫克/天维持。
(6)、20-25公斤为500毫克/天起始,1500毫克/天维持。
(7)、25-60公斤为500毫克/天起始,2000毫克/天维持。
初始每日剂量为50毫克/公斤/天(25毫克/公斤,每日两次),随后每3天可按25-50毫克/公斤/天增量,最高至150毫克/公斤/天(75毫克/公斤,每日两次)。
(1)、在所有适应症中,如需停用喜保宁,应逐渐减量以避免撤药性癫痫发作。
(2)、在成人复杂性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喜保宁按每周减少1000毫克/天的速度直至停药。
(1)、喜保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进行剂量调整。
(2)、成人及2岁以上儿科患者的调整方案为: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至80毫升/分钟)剂量应减少25%。
(3)、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至50毫升/分钟)剂量应减少50%。
(4)、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至30毫升/分钟)剂量应减少75%。
(5)、婴儿肾功能不全时的剂量调整信息尚不可用。
(1)、基于动物数据,喜保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2)、喜保宁会分泌到人乳中,由于对哺乳婴儿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反应,不建议哺乳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