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剂量及给药方法
(1)在患者接受每日一次的G-CSF治疗4天后,开始使用普乐沙福治疗,在开始每次血液透析前约11小时使用普乐沙福,最多连续使用4天
(2)普乐沙福皮下注射的推荐剂量基于体重
①体重小于或等于83kg的患者:20mg固定剂量或0.24mg/kg
②体重大于83公斤的患者:0.24mg/kg
③使用患者的实际体重计算普乐沙福的给药量,每瓶可提供1.2毫升20毫克/毫升的溶液,患者的给药量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0.012 × 患者实际体重(kg) = 给药量(ml)
(3)在临床研究中,普乐沙福的剂量是根据患者的实际体重来计算的,体重不超过理想体重的175%,尚未对体重超过理想体重175%的患者的普乐沙福剂量和治疗进行研究
(4)根据随体重增加而增加的暴露量,普乐沙福剂量不应超过40mg/天
(5)在给药之前,应目视检查药瓶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如果有颗粒物质或溶液变色,则不应使用
(6)丢弃未使用的部分
2、推荐的伴随药物
在晚间首次使用普乐沙福之前的4天内,以及在进行血液透析之前的每一天,每天早上使用G-CSF 10ug/kg
3、肾损害的剂量调整
对于中度和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估计肌酐清除率(CLCR)小于或等于50 mL/min),应根据体重类别将普乐沙福的剂量减少三分之一,如表1所示,如果肌酐清除率小于或等于50 mL/min,剂量不应超过27 mg/天,因为以mg/kg为基础的剂量会导致普乐沙福暴露量随体重增加而增加,与肾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如果中度和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减少1/3,预计会有类似的全身暴露量
表1:普乐沙福在肾损害患者中的推荐剂量
以下公式可用于估算肌酐清除率(CLCR):
①男性
肌酐清除率(mL/min) =体重(kg) ×(140 -年龄)÷(72 ×血清肌酐(mg/dL))
②女性
肌酐清除率(mL/min)=0.85×男性计算值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推荐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