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代拉里斯(Zydelig)虽在特定复发白血病患者中显示疗效,但其毒性谱广且严重。
(1)、发生率百分之十六,可为致死性。
(2)、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五倍正常上限。
(3)、多发生于用药前十二周,停药后可逆,但百分之二十六患者减量后复发。
(1)、发生率百分之二十,可为致死性。
(2)、腹泻对止泻药反应差,每日排便较基线增加六次以上即为重度。
(3)、可发生于治疗任何阶段。
(1)、发生率百分之四,可为致死性。
(2)、影像学表现为双侧间质浸润及机化性肺炎,起病时间从用药不足一月到十五个月不等。
(1)、发生率百分之四十八,可为致死性。
(2)、常见肺炎、败血症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3)、卡氏肺孢子菌肺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虽低于百分之一,但可致死。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致死性病例,部分患者穿孔前伴有中重度腹泻。
包括致死性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亦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药物反应。
包括过敏性休克,有相应病史者禁用。
三四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百分之五十八,增加感染风险。
(1)、用药前三月每两周监测肝功能,后续三月每四周监测,此后每至三月一次。
(2)、若转氨酶超过三倍正常上限,改为每周监测直至恢复。
(3)、超过五倍正常上限时暂停给药,待降至正常上限一倍以内方可减量至一百毫克每日两次重启。
(4)、肝毒性复发须永久停药。
(1)、避免与其他致腹泻药物联用。
(2)、出现每日排便增加四至六次时维持剂量并每周监测,增加七次及以上时暂停给药,待缓解后减量至一百毫克每日两次重启。
(3)、危及生命者永久停药。
(1)、出现咳嗽、呼吸困难、低氧、氧饱和度下降百分之五以上或影像学间质浸润时立即暂停给药,明确病因。
(2)、确诊症状性肺炎或机化性肺炎后启动皮质类固醇治疗并永久停药。
(1)、用药前控制活动性感染。
(2)、用药期间出现三级及以上感染时暂停给药,待感染控制后恢复。
(3)、所有患者均应接受卡氏肺孢子菌肺炎预防治疗。
(4)、有巨细胞病毒感染史或基线血清学阳性者规律监测,出现病毒血症时暂停给药,直至转阴;重启后每月复查。
(1)、永久停药是唯一处理方式。
(2)、患者需警惕新发或加重的腹痛、寒战、发热、恶心、呕吐。
(1)、怀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时立即暂停给药,明确病因,若确诊则永久停药。
(2)、严重过敏反应亦须永久停药。
(1)、治疗前六月每两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低于一点零吉升时改为每周监测。
(2)、低于零点五吉升时暂停给药,待恢复至零点五吉升以上可减量至一百毫克每日两次重启。
(1)、储存于二十至三十摄氏度,允许短期波动于十五至三十摄氏度。
(2)、避免冷冻及过热。
(1)、必须保留原装高密度聚乙烯瓶及儿童安全盖,内置聚酯纤维卷。
(2)、瓶口密封破损或缺失不得使用。
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遮光、防潮,保持干燥。
艾代拉里斯适用于与利妥昔单抗联合用药,治疗因其他共病而将利妥昔单抗(Rituximab)单药治疗,视为合适的治疗方法的复发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1.使用限制
(1)艾代拉里斯不适用于任何患者,也不推荐用于任何患者的一线治疗,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滤泡性淋巴瘤(FL)和其他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2)艾代拉里斯不适用于也不推荐与苯达莫司汀和利妥昔单抗联合用药,或与利妥昔单抗联合用药,用于治疗滤泡性淋巴瘤、小淋巴细胞淋巴瘤和其他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