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乌帕替尼时,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用药,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改变用药频率,具体的剂量可能会因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同时,患者应定期接受医生的评估,以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1)在开始乌帕替尼治疗之前,考虑进行活动性和潜伏性结核病(TB)感染评估。如果为阳性,则在使用乌帕替尼之前需进行结核病治疗。
(2)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不建议在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中启动乌帕替尼。
(3)对于淋巴细胞绝对计数低于500个细胞/mm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1000个细胞/mm³或血红蛋白水平低于8g/dL的患者,不建议启动乌帕替尼。
(4)不建议对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启动乌帕替尼(Child-PughC)。
(5)在开始治疗前核实有生殖潜力的女性的妊娠状况。
需根据现行免疫指南更新免疫接种。
乌帕替尼片剂应随餐或不随餐口服。乌帕替尼片剂应整片吞下。乌帕替尼不应分开、粉碎或咀嚼。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40公斤的儿科患者和65岁以下的成年人开始治疗时每日一次15mg。如果没有达到足够的反应,考虑将剂量增加到30mg,每天一次。如果30mg剂量不能达到充分的反应,则停止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②65岁及以上成人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成人患者诱导剂量:乌帕替尼的推荐诱导剂量为45mg,每日1次,连续8周。
②成人患者维持剂量:乌帕替尼维持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对于难治性、严重或广泛疾病的患者,可考虑每日服用30mg。如果30mg剂量未达到足够的治疗反应,则停用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①成人患者诱导剂量:乌帕替尼的推荐诱导剂量为45mg,每日一次,持续12周。
②成人患者维持剂量:乌帕替尼维持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对于难治性、严重或广泛疾病的患者,可考虑每日服用30mg。如果30mg剂量未达到足够的治疗反应,则停止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学轴型脊柱关节炎: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②特应性皮炎: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15至<30mL/min/1.73m²],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30ml/min/1.73m²)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乌帕替尼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eGFR<15mL/min/1.73m²)。
③溃疡性结肠炎: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1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
④克罗恩病: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连用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1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
乌帕替尼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C)。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性中轴性脊柱炎: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或B)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②溃疡性结肠炎: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③克罗恩病: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推荐剂量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持续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性轴性脊柱炎患者接受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②溃疡性结肠炎:接受强CYP3A4抑制剂治疗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推荐剂量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③克罗恩病:接受强CYP3A4抑制剂的克罗恩病患者的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包括严重机会性感染,应中断乌帕替尼治疗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②如表1所述,为了处理实验室异常,可能需要中断给药。
表1:实验室异常的推荐中断剂量
患者应遵循医生的指导,按时按量服用乌帕替尼,并密切关注任何副作用,能够给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