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帕替尼(RINVOQ)是一种口服的选择性Janus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特应性皮炎、银屑病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等免疫介导性疾病。目前在国内上市,本文就乌帕替尼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禁忌、临床疗效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乌帕替尼(RINVOQ)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阻滞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
乌帕替尼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阻滞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成人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
乌帕替尼适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患有难治性、中度至重度特应性皮炎的儿童患者,这些患者的疾病不能通过其他全身药物(包括生物制剂)得到充分控制,或者不建议使用这些疗法。
乌帕替尼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阻滞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成年患者的治疗。
乌帕替尼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TNF阻滞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成年患者的治疗。
乌帕替尼适用于治疗对一种或多种TNF阻滞剂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成人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
乌帕替尼适用于对TNF阻滞剂治疗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有客观炎症迹象的成人活动性非放射学轴型脊柱关节炎。
(1)在开始乌帕替尼治疗之前,考虑进行活动性和潜伏性结核病(TB)感染评估。如果为阳性,则在使用乌帕替尼之前需进行结核病治疗。
(2)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不建议在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中使用乌帕替尼。
(3)对于淋巴细胞绝对计数低于500个细胞/mm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1000个细胞/mm³或血红蛋白水平低于8g/dL的患者,不建议使用乌帕替尼。
(4)不建议对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乌帕替尼(Child-PughC)。
(5)在开始治疗前核实有生殖潜力的女性的妊娠状况。
需根据现行免疫指南更新免疫接种。
乌帕替尼片剂应随餐或不随餐口服。乌帕替尼片剂应整片吞下。乌帕替尼不应分开、粉碎或咀嚼。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40公斤的儿科患者和65岁以下的成年人开始治疗时每日一次15毫克。如果没有达到足够的反应,考虑将剂量增加到30mg,每天一次。如果30mg剂量不能达到充分的反应,则停止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②65岁及以上成人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成人患者诱导剂量:乌帕替尼的推荐诱导剂量为45mg,每日1次,连续8周。
②成人患者维持剂量:乌帕替尼维持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对于难治性、严重或广泛疾病的患者,可考虑每日服用30mg。如果30mg剂量未达到足够的治疗反应,则停用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①成人患者诱导剂量:乌帕替尼的推荐诱导剂量为45mg,每日一次,持续12周。
②成人患者维持剂量:乌帕替尼维持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对于难治性、严重或广泛疾病的患者,可考虑每日服用30mg。如果30mg剂量未达到足够的治疗反应,则停止乌帕替尼。使用维持反应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乌帕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学轴型脊柱关节炎: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②特应性皮炎: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15至<30mL/min/1.73m²],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30ml/min/1.73m²)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乌帕替尼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eGFR<15mL/min/1.73m²)。
③溃疡性结肠炎: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1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
④克罗恩病: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连用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1次。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药物不推荐用于终末期肾病患者。
乌帕替尼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C)。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性中轴性脊柱炎: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或B)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②溃疡性结肠炎: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③克罗恩病: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推荐剂量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一次,持续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非放射性轴性脊柱炎患者接受强效CYP3A4抑制剂的推荐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②溃疡性结肠炎:接受强CYP3A4抑制剂治疗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推荐剂量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8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③克罗恩病:接受强CYP3A4抑制剂的克罗恩病患者的推荐诱导剂量为30mg每日1次,持续12周。推荐维持剂量为15mg,每日一次。
①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包括严重机会性感染,应中断乌帕替尼治疗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②如表1所述,为了处理实验室异常,可能需要中断给药。
表1:实验室异常的推荐中断剂量
成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儿童以及老年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乌帕替尼禁忌用于已知对乌帕替尼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不良反应(≥1%)为上呼吸道感染、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支气管炎、恶心、咳嗽、发热、痤疮、头痛。
不良反应(≥1%)有:上呼吸道感染、痤疮、单纯疱疹、头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咳嗽、过敏、毛囊炎、恶心、腹痛、发热、体重增加、带状疱疹、流感、疲劳、中性粒细胞减少、肌痛和流感样疾病。
诱导或维持期间报告的不良反应(≥5%)为上呼吸道感染、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痤疮、中性粒细胞减少、肝酶升高和皮疹。
诱导或维持期间报告的不良反应(≥5%)为上呼吸道感染、贫血、发热、痤疮、带状疱疹和头痛。
在接受乌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严重甚至致命的感染报告。对于活动性严重感染,包括局部感染的患者,避免使用乌帕替尼。在使用乌帕替尼之前,考虑患者治疗的风险和益处。在乌帕替尼治疗期间和之后密切监测患者感染体征和症状的发展。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及时中断乌帕替尼。一旦感染得到控制,可恢复乌帕替尼。
在开始或继续乌帕替尼治疗之前,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
在开始或继续使用乌帕替尼治疗之前,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已知恶性肿瘤患者(成功治疗的NMSC除外),治疗时发生恶性肿瘤的患者,以及当前或过去吸烟的患者。
在开始或继续使用乌帕替尼治疗之前,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对于当前或过去吸烟的患者以及具有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事件的症状以及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对有心肌梗死或中风经历的患者停用乌帕替尼。
如果出现血栓症状,患者应停止使用乌帕替尼,并及时进行评估和适当治疗。避免对血栓形成风险增加的患者使用乌帕替尼。
如果发生临床显著的超敏反应,应停止乌帕替尼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监测乌帕替尼治疗的可能存在胃肠道穿孔风险的患者(例如,有憩室炎病史的患者和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或皮质类固醇等药物的患者)。及时评估出现新发腹痛的患者,以早期识别胃肠道穿孔。
(1)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中性粒细胞计数低的患者避免使用乌帕替尼,并中断乌帕替尼治疗。
(2)淋巴细胞减少症:对于淋巴细胞计数低的患者,避免使用乌帕替尼,并中断乌帕替尼治疗。
(3)贫血:评估血红蛋白在基线和之后根据常规病人管理。对于低血红蛋白水平的患者,避免使用或中断乌帕替尼治疗。
(4)血脂:开始治疗后约12周评估血脂参数,此后根据高脂血症临床指南进行评估。根据高脂血症的临床治疗指南对患者进行管理。
(5)肝酶升高:如果在常规患者治疗期间观察到ALT或AST升高,并怀疑存在药物性肝损伤,则应中断乌帕替尼,直到排除这种诊断。
在开始治疗前,确认有生殖潜力的患者的妊娠状况。在乌帕替尼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的4周内,应告知女性生殖潜能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并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在乌帕替尼治疗开始期间或之前避免使用活疫苗。在开始乌帕替尼治疗之前,建议患者按照现行免疫指南进行所有免疫接种,包括预防性水痘带状疱疹或带状疱疹疫苗接种。
在服用乌帕替尼的患者中曾发生过粪便或造口排出物中药物残留的报告。如果反复观察到药物残留,指导患者联系他们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注意临床监测患者,如果治疗反应不足,考虑替代治疗。
这是一项为期24周、3b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双假、主动对照的临床试验,比较了乌帕替尼与度普利尤单抗在692名适合全身治疗的中度至重度特应性皮炎(AD)成人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患者以1:1的比例随机分配,口服乌帕替尼,30mg,每日一次,或皮下注射度普利尤单抗,每隔一周使用300mg。
在第16周,247例接受乌帕替尼的患者(71.0%)和210例接受度普利尤单抗(61.1%)的患者达到EASI75(P=0.006)。乌帕替尼在中度至重度AD患者中显示出优于度普利尤单抗的疗效。
当乌帕替尼与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和葡萄柚)合用时,乌帕替尼暴露量增加,这可能增加乌帕替尼不良反应的风险。在乌帕替尼治疗期间应避免食用含有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
当乌帕替尼与强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合用时,乌帕替尼暴露量减少,这可能导致乌帕替尼的治疗效果降低。不建议乌帕替尼与强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
储存和处理储存在2˚C至25˚C,需保存在原瓶中,以防止受潮。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