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博替尼的用法用量需根据适应症、年龄及体表面积调整,主要包括甲状腺癌、肾细胞癌和肝细胞癌等适应症,剂量范围为每日40-140毫克,需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特殊人群需注意剂量调整。
体表面积≥1.2平方米的12岁及以上患者:每日60毫克。体表面积<1.2平方米的同年龄段患者:每日40毫克。均需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每次口服140毫克(1粒80毫克胶囊+3粒20毫克胶囊),每日一次,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单药治疗:每日60毫克。与纳武单抗联合治疗:每日40毫克,联合纳武单抗每2周240毫克或每4周480毫克静脉输注,持续治疗最长2年或至疾病进展。
每日60毫克,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轻至中度损害(甲状腺髓样癌):每日80毫克;肾细胞癌:每日40毫克。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
轻至中度损害无需调整剂量,重度损害尚无明确数据。
与纳武利尤单抗联用时,若出现ALT/AST>3倍正常值上限需暂停用药,恢复后考虑减量或永久停药。
需整粒吞服,避免胶囊内容物接触皮肤。漏服时无需补服,按原计划下次剂量给药。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及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3年09月20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692
[ 免责声明 ] 以上内容整理于FDA说明书、DRUGS及网络,仅作信息交流之目的,文中观点不代表药队长立场,亦不代表药队长支持或反对文中观点。本文也不是治疗方案推荐。页面内容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具体用药请咨询主治医师,本站只做信息展示,不销售药品。如需获得治疗方案指导,请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卡博替尼片适用于治疗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与纳武单抗联合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HCC)患者;适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分化甲状腺癌(DTC)的成人和儿童患者,这些患者在既往VEGFR靶向治疗后病情进展,并且是放射性碘难治性或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