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保宁的用法用量根据其适应症和患者的年龄、体重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推荐用法用量:
1.治疗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痛:
成人(17岁及以上):治疗起始剂量为每天1000mg(每次500mg,每天两次)。根据疗效,每周可逐渐增加500mg的总剂量。
成人的推荐剂量为每天3000mg(每次1500mg,每天两次)。剂量高于6000mg/天未显示出额外益处,且可能增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2.治疗婴儿痉挛:
初始剂量为每天50mg/kg(每次25mg/kg,每天两次)。随后,每3天可逐渐增加25mg/kg/天,直至最大剂量为每天150mg/kg(每次75mg/kg,每天两次)。
3.其他用药管理:
喜保宁口服给药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使用口服溶液剂型时,需在给药前与水混合。
建议使用经过校准的测量设备准确量取药物,不建议使用家用茶匙或汤匙。
如果决定停用喜保宁,剂量应逐渐减少。在停用喜保宁时,需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剂量突然中断带来的不良反应。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用法用量仅供参考,具体的用药方案应根据医生的建议和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务必遵循医生的指示,并定期复诊以评估疗效和副作用。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2月09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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