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转移性疾病进展的成人小细胞肺癌(SCLC)在铂类化疗或化疗后的成年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卢比克替定,其化学结构如下:
卢比克替定的推荐剂量为3.2 mg/m2,每21天一次,每次静脉输注60分钟以上,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且只有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00个细胞/mm3,血小板计数≥100,000个/mm3时,才开始使用卢比克替定治疗
注:m2为体表面积,体表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表1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推荐表
剂量减少次数 | 剂量调整 |
第一次 | 2.6 mg/m2,每21天一次 |
第二次 | 2.0 mg/m2,每21天一次 |
如果每21天2 mg/m2,患者仍不能耐受,则停止使用卢比克替定
表2 不同不良反应剂量具体调整表
不良反应 | 严重程度 | 剂量调整 |
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 | 4级或任何级别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 |
血小板减少症 | 3级伴出血或4级 | 暂停用药直到血小板计数≥ 100000/mm3,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 |
肝毒性 | 2级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 |
3级及以上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或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药 | |
横纹肌溶解 | 2级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 |
3级及以上 | 永久停药 | |
其他不良反应 | 2级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 |
3级及以上 | 暂停用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后,根据表1.恢复相应剂量或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药 |
不良反应等级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第4.0版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20%),包括实验室异常,为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疲劳、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肌酐升高、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葡萄糖升高、血小板减少、恶心、食欲下降、肌肉骨骼疼痛、白蛋白降低、便秘、呼吸困难、钠减少、天门冬氨酸转氨酶升高、呕吐、咳嗽、镁减少和腹泻
卢比替定会引起骨髓抑制,每次给药前监测血细胞计数,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对于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500个/mm3或任何低于正常下限的值,建议使用G-CSF
卢比替定会引起肝毒性,在开始治疗前,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检查
管理支持性护理,并根据需要向外渗咨询适当的迹象和症状的医疗专家,在不受外渗影响的部位进行后续输液
在开始治疗前监测肌酸磷酸激酶(CPK),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磷酸激酶(CPK)
建议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患者在使用卢比替定治疗期间和最终剂量后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使用卢比替定治疗期间和最终剂量后4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