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靶向激活素A(Activin A)的单克隆抗体,加托索单抗(Garetosmab)通过阻断相关信号通路发挥潜在的疾病调节作用。其用法用量需要结合其作用机制、适应症及患者的具体临床情况进行规范制定。
加托索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kg,通过静脉输注给药,输注时间60分钟,每4周一次。
若患者对10mg/kg剂量不能耐受,可将剂量下调至3mg/kg,仍为静脉输注60分钟,每4周一次。
若遗漏一次加托索单抗给药,应尽快补给药。此后,加托索单抗应自最后一次给药日期起,按每4周一次的间隔重新安排给药。
在启动加托索单抗治疗前,必须对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进行妊娠检测,确认其未怀孕。
配制
给药前应目视检查药液是否存在颗粒物及变色。加托索单抗为澄清至微乳光、无色至淡黄色溶液。若溶液混浊、变色或含颗粒物,应丢弃该药瓶。
每瓶仅供一次性使用。
不得振摇药瓶。
从加托索单抗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转移至含5%葡萄糖注射液(USP)的静脉输液袋中,输液袋材质可为聚氯乙烯(PVC)、聚烯烃(PO)或乙烯-醋酸乙烯酯(EVA)。稀释后溶液最终浓度应控制在0.9mg/mL至25mg/mL之间,输液袋中5%葡萄糖注射液体积最少为50mL,最多为100mL。
通过轻柔倒置混匀稀释液,不得振摇。
丢弃药瓶中未使用的剩余药液。
输注液储存
稀释后的加托索单抗应立即使用。
若不能立即使用,可将稀释液于2°C至8°C冷藏保存,不超过24小时;或于室温最高25°C保存,自配制至开始输注不超过16小时。
不得冷冻稀释液。
给药
若稀释液曾冷藏,给药前应使其恢复至室温。
使用PVC、聚乙烯(PE)内衬PVC或聚氨酯(PU)材质的输液器,将加托索单抗稀释液经60分钟静脉输注给药。推荐使用无菌、在线或附加式、0.2微米至5微米聚醚砜(PES)或聚酰胺(PA)过滤器。
应使用输液泵控制输注速度。
加托索单抗输注完成后,应以足量无菌5%葡萄糖注射液(USP)冲洗输液管路,确保输液袋中全部内容物均已输入。
不得将其他药物与加托索单抗混合,也不得经同一输液管路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减少新的异位骨化(heterotopic ossification, HO)病灶形成;
减少临床医生评估的急性发作(flare-u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