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禁忌症与特殊人群用药原则,是保障艾沙妥昔单抗治疗安全的关键。
(1)对艾沙妥昔单抗或其任何辅料(如组氨酸、蔗糖、聚山梨酯等)有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2)既往使用本品或同类CD38单抗时发生过重度全身性反应者,不得再次使用。
(1)本品与泊马度胺或来那度胺联用时,因后两者有明确致畸性和胚胎毒性,妊娠期妇女绝对禁用。
(2)育龄期女性在开始联合治疗前须确认妊娠试验阴性。
(1)基于作用机制,本品可能穿透胎盘,引起胎儿免疫细胞耗竭和骨密度下降。
(2)孕期应告知潜在风险,仅在获益明确大于胎儿风险时考虑使用。
(3)哺乳期因IgG可进入乳汁,建议治疗期间及末次用药后7个月内停止母乳喂养。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7个月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本品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人群。
(1)老年人群(尤其75岁以上)用药时需加强监护。
(2)虽然整体疗效与年轻患者相似,但严重不良反应、致死性事件及严重感染的发生风险随年龄增加而上升,治疗前应全面评估基础疾病和器官功能。
(1)当本品与卡非佐米联用时,可能增加心力衰竭风险。
(2)有心力衰竭、心肌病或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治疗前应评估心脏功能,治疗中监测呼吸困难、水肿等症状。
(1)存在活动性严重感染(如肺炎、败血症)时,应待感染控制后再启动或继续治疗。
(2)治疗期间若发生新发感染,需暂停用药并予积极抗感染处理。
轻度肝损伤对药物暴露无显著影响,但中重度肝损伤(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此类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肝酶变化。
(1)肾功能不全(包括终末期肾病和透析患者)对本品暴露无明显影响,无需调整剂量。
(2)但联合用药中的来那度胺、泊马度胺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应参照各自说明书。
(1)本品可能干扰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间接抗球蛋白试验),影响输血安全。
(2)建议治疗前完成血型筛查,并告知输血科患者正在使用该药。
适用于治疗以下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联合用药:与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包含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1至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