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沙妥昔单抗皮下注射剂是靶向CD38的细胞溶解性抗体,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联合治疗。
(1)艾沙妥昔单抗皮下注射剂联合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成年患者。
(2)艾沙妥昔单抗皮下注射剂联合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适用于既往接受过1至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成年患者。
本品联合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适用于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成年患者。
(1)本品仅用于腹部皮下注射,推荐固定剂量为1,400mg(即10mL溶液),不得静脉给药。
(2)每次注射需由医护人员操作,可使用CirCLIQ®贴敷式输注系统或手动注射器(配输液装置)。
(1)联合泊马度胺/地塞米松或卡非佐米/地塞米松:第1周期(28天)每周给药1次(第1、8、15、22天);第2周期起每2周给药1次(第1、15天)。
(2)联合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地塞米松:第1周期每周1次;第2~12周期每2周1次;第13周期起每4周1次(第1天)。
(3)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若漏用一次计划剂量,应尽快补用,并相应调整后续给药间隔,保持原有治疗周期时长。
(1)每次注射前15~60分钟,需给予地塞米松(剂量依联合方案和年龄调整)、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仅第1周期)、对乙酰氨基酚和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以降低全身性反应风险。
(2)若第1周期无反应,后续可酌情省略预用药。
(1)药瓶从冷藏取出后,需在18~28℃室温下放置约20分钟,不可加热或振摇。
(2)穿刺后须在4小时内完成注射,未使用完的药液应废弃。
(3)药液应为澄清至微乳白色、无色至微黄色,含少量半透明颗粒属正常,若浑浊或变色则禁用。
(1)仅限腹部注射,每次应更换部位(距上次注射点至少2.5厘米),避开肚脐周围2英寸区域及有损伤、红肿、瘢痕或毛发过密的皮肤。
(2)手动注射时以45°角快速进针,约6分钟推注完毕;若疼痛可暂停或减慢速度,必要时换对侧腹部完成剩余剂量。
适用于治疗以下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联合用药:与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包含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1至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