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沙妥昔单抗皮下注射剂是一种靶向CD38的细胞溶解性抗体,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联合治疗。
(1)本品仅用于腹部皮下注射,严禁静脉输注。
(2)用药前务必核对药瓶标签(绿色瓶盖为皮下专用),避免与静脉剂型混淆。
(1)原包装于2~8℃冷藏保存,避光。
(2)使用前取出,在18~28℃室温下放置约20分钟,不可加热或振摇。
(3)解冻后不可再次冷藏,且需在24小时内使用。
每次注射前15~60分钟,需给予地塞米松、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仅第1周期)、对乙酰氨基酚及抗组胺药,以降低全身性过敏反应风险。
(1)仅限腹部注射,每次更换部位(距上次注射点至少2.5厘米),避开肚脐周围2英寸区域及有损伤、红肿、疤痕或毛发过密的皮肤。
(2)手动注射时以45°角快速进针,约6分钟推注完毕;若疼痛可暂停或减慢速度,必要时换对侧腹部完成剩余剂量。
(1)注射期间及结束后需观察患者有无全身反应(如呼吸困难、皮疹、心悸)或局部注射部位反应(红肿、疼痛、肿胀)。
(2)若出现2级以上全身反应或3~4级局部反应,需中断或永久停药。
(1)治疗期间应定期复查全血细胞计数,重点关注中性粒细胞减少。
(2)出现发热或感染征象(如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需立即处理,必要时给予抗菌和抗病毒预防用药。
(1)本品可能干扰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及血清蛋白电泳,影响血型鉴定和疗效评估。
(2)治疗前应完成血型筛查,并告知血库患者正接受该药治疗;如需输血,可采用DTT处理红细胞消除干扰。
(1)基于作用机制,本品可能致胎儿损害。
(2)育龄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用药后7个月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并避免哺乳。
(3)联合来那度胺或泊马度胺时,需严格遵守REMS项目要求。
老年患者(尤其75岁以上)严重不良反应及致死性事件风险较高,用药期间需加强监护,及时调整联合用药方案。
适用于治疗以下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联合用药:与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包含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的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1至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用药:与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