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使用:乳腺癌、妊娠性绒毛膜癌、恶性葡萄胎或葡萄胎。
2.联合使用: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Burkitts 淋巴瘤、晚期淋巴肉瘤(III 和IV 期,据Peter 分期法)和晚期蕈样霉菌病。
3.鞘内注射:治疗脑膜转移癌(只能使用等渗制剂)。
4.大剂量治疗:大剂量甲氨蝶呤单独应用或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治疗下列肿瘤:成骨肉瘤、急性白血病、支气管肺癌或头颈部表皮癌。
5.银屑病化疗:可用于治疗对常规疗法不敏感的严重、顽固、致残性银屑病。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氨蝶呤,化学结构式为:
辅料为:氢氧化钠和/或氯化钠,注射用水。
1.绒毛膜癌及类似滋养细胞疾病:常规剂量是 15-30mg/日,肌注 5 天,通常 一至数周后,在所有毒性反应全部消失后,再开始下一个疗程,通常需要3-5个疗程。
2.乳腺癌:甲氨蝶呤的剂量为 40mg/m2,于第一天和第八天静脉给药。
3.白血病:当用于诱导缓解治疗时,甲氨蝶呤给药剂量为 3.3 mg/m2 每日联合泼尼松 60 mg/m2 每日;维持治疗时,用法为本品 30mg/m2 每周两次肌肉注射,或者每 14 天 2.5 mg/kg 静脉内给药。
4.淋巴瘤: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 10 至 25 mg,治疗 4 至 8 天。
5.蕈样霉菌病:甲氨蝶呤 50mg 每周1次或 25mg 每周2次肌注。
最常见的甲氨蝶呤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和粘膜损伤,主要表现为溃疡性口腔黏膜炎、白细胞减少、恶心和其它胃肠道异常,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包括有不适、过度疲劳、寒战发热、头痛、头晕、嗜睡、耳鸣、视力模糊、眼睛不适和对感染抵抗力下降。
1.甲氨蝶呤的使用必须有医生指导进行。
2.使用本品前应告知患者风险。
3.治疗过程中严密监测药物毒性反应。
4.如果患者有显著的第三间隙蓄积(如腹水或胸腔积液),建议在治疗前抽出体液并且监测甲氨蝶呤的血浆浓度。
5.治疗期间出现恶性淋巴瘤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6.毒性反应发生时,需减少药物剂量并考虑停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应谨慎。
7.若患者出现甲氨蝶呤急性毒性,需用亚叶酸进行处理。
8.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过程中需用足量的亚叶酸(亚叶酸钙)进行保护。
9.不建议与具有肝脏毒性或血液毒性的抗风湿药物(如来氟米特)同时使用。
10.全身高剂量或鞘内注射甲氨蝶呤会引起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严密监测患者的神经系统症状,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异常,需要停止用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文版说明书202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