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的评估
(1)心脏评估
开始治疗前,确定患者是否正在服用可能降低心率或房室传导的药物,对已有某些疾病的患者进行心脏评估。
(2)全血细胞计数
审查最近一次全血细胞计数的结果,在开始使用此药治疗之前(即6个月内),获取血清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和总胆红素水平
(3)既往药物治疗
如果患者正在接受抗肿瘤、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治疗,或者有这些药物的既往使用史,则在开始使用此药治疗之前,应考虑可能的非预期免疫抑制附加效应
(4)接种
在开始服用此药之前,检测患者的水痘带状疤疹病毒抗体,建议对抗体阴性患者进行疫苗接种。如果可以,建议儿科患者在开始此药治疗之前,根据当前的免疫指南完成所有的免疫接种。
2、推荐剂量
(1)对于成人和10岁以上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0.5毫克,口服,每天一次
(2)对于10岁及以上体重小于或等于40公斤的儿童患者,芬戈莫得的推荐剂量为0.25毫克,每天一次
(3)剂量高于0.5毫克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高,且没有额外的益处
3、首次剂量监测
开始使用此药进行监测会导致心率下降,建议对此进行心电图监测,当儿科患者的剂量增加时,也建议进行这种监测。
(1)前6小时监测:
在可获得适当治疗症状性心动过缓的资源的环境下,给予第一剂;首次给药后6小时内,每小时测量脉搏和血压,监测所有患者的心动过缓体征和症状。
(2)6 小时监控后的额外监测:
如果6小时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使没有症状),则继续监测,直到异常消除:
①给药后6小时,成人心率低于 45 次/分,12 岁及以上儿童患者低于 55 次/分,10 岁或11 岁儿童患者低于60 次/分
②给药后6小时的心率处于给药后的最低值,表明对心脏的最大药效作用可能尚未出现给药后6小时的心电图显示新发二度或更高的房室传导阻滞
③如果给药后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开始适当的处理,开始连续心电图监测,如果不需要药物治疗,继续监测直到症状消失;如果需要药物治疗,继续监测,并在第二次给药后重复监测6小时。
(3)通宵监控:
应在医疗机构建立连续的夜间心电图监测
①需要对症状性心动过缓进行药物干预的患者,对于这些患者,应在第二剂后重复第一剂监测策略
②对于已有心脏和脑血管疾病的患者
③给药前或6小时观察期间QTc 间期延长的患者、存在QT 间期延长额外风险的患者以及同时接受QT间期延长药物治疗且已知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的患者
④同时接受降低心率或房室传导的药物治疗的患者
4、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后的监测
在治疗第一个月后停药超过14天后重新使用此药时,应进行首次剂量监测,因为再次使用此药治疗,可能会对心率和房室传导产生影响。适用于初次给药的相同预防措施(首次给药监测)。在治疗的前2周内,建议在中断1天或更长时间后进行首剂治疗;在治疗的第3周和第4周,建议在治疗中断超过7天后进行首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