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米司群(Camizestrant、Etcamah)是阿斯利康研发的新一代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及完全雌激素受体拮抗剂,通过靶向降解野生型及突变型雌激素受体α,抑制雌激素驱动的肿瘤细胞增殖。把握其用法用量对于用药安全十分重要。
选择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且已接受至少6个月芳香化酶抑制剂和CDK4/6抑制剂治疗。基于血浆标本中ESR1突变的存在,使用FDA授权检测,每3个月检测一次,直至检出ESR1突变。卡米司群与CDK4/6抑制剂联合使用。
在开始卡米司群前进行心电图(ECG),治疗前2周每周一次,之后根据临床需要定期监测。对于基线存在心动过缓(静息心率低于60bpm)以及合用已知可降低心率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在治疗前30天内应更频繁监测心率。
卡米司群推荐剂量为75mg,口服,每日一次,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卡米司群应与CDK4/6抑制剂(阿贝西利、帕博西尼或瑞波西利)联合使用。CDK4/6抑制剂应继续使用与检测到ESR1突变时相同的剂量。有关额外给药信息,请参考CDK4/6抑制剂的处方信息。卡米司群应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
卡米司群不推荐进行剂量降低。具体调整如下:
QTc间期延长
若QTc大于500ms,或QTc大于480ms且较基线延长大于60ms,应暂停卡米司群。如发现其他诱因,应治疗或纠正。当QTc恢复至小于480ms时恢复卡米司群。治疗前2周每周复查ECG,之后根据临床需要定期复查。若QTc间期延长大于500ms,或较基线变化大于60ms,并伴有以下任一情况: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晕厥,或严重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则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心动过缓
对于症状性、Grade2或以上心动过缓,应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缓解。获取ECG以评估症状性心动过缓的病因。如发现诱发药物,应调整该药物剂量或停药,直至心动过缓症状缓解,然后恢复卡米司群。考虑在重启卡米司群后重新评估心率。对于持续性症状性心动过缓,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视觉障碍
对于Grade2或以上、或限制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ADL)的视觉障碍,应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缓解至Grade1或以下。将患者转诊至眼科专业人员进行眼科检查和处理。下次访视时重新评估视觉障碍。
其他不良反应
对于Grade3或以上不良反应,应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缓解至Grade2或以下,然后恢复。若Grade3或以上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5.0版定义。心动过缓包括心动过缓和窦性心动过缓。视觉障碍包括:光幻视、视物模糊、视野缺损、视力下降、视觉损害、复视、畏光和视觉持续现象。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取决于与卡米司群联合使用的CDK4/6抑制剂。
对于严重(Child-PughC)肝功能损害且与瑞波西利联合使用的患者,卡米司群推荐剂量为75mg,隔日一次。对于严重(Child-PughC)肝功能损害且与阿贝西利或帕博西尼联合使用的患者,不推荐调整卡米司群剂量。对于中度(Child-PughB)或严重(Child-PughC)肝功能损害且与任何CDK4/6抑制剂联合使用的患者,应监测不良反应增加,并按推荐调整剂量。
避免与强效CYP3A诱导剂合用。中效CYP3A诱导剂的剂量调整取决于联合使用的CDK4/6抑制剂。对于与阿贝西利或帕博西尼联合使用的患者,避免与中效CYP3A诱导剂合用。如无法避免,将卡米司群剂量从75mg每日一次增加至150mg每日一次。中效CYP3A诱导剂停用至少14天后,恢复开始中效诱导剂前的卡米司群剂量。对于与瑞波西利联合使用且同时使用中效CYP3A诱导剂的患者,不推荐调整卡米司群剂量。
卡米司群是一种雌激素受体拮抗剂,适用于与CDK4/6抑制剂(阿贝西利、帕博西尼或瑞波西利)联合,治疗成人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患者需在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剂和CDK4/6抑制剂治疗期间,经FDA授权检测发现ESR1突变。
该适应症基于加速批准,依据为自检测到ESR1突变起测量的无进展生存期。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确证性试验中对临床益处的验证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