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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博西尼适用于与以下药物联合用药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1.芳香化酶抑制剂作为内分泌初始治疗;
2.或氟维司群用于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患者。
帕博西尼为内含黄色至橙色粉末的胶囊制剂。
帕博西尼胶囊的推荐剂量为125mg,口服,每日一次,连续21天,停药7天,组成一个完整的28天治疗周期,帕博西尼应与食物同服。当与帕博西尼联合给药时,给予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请参阅完整处方信息...【详情】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感染、白细胞减少、疲劳、恶心、口腔炎、贫血、脱发、腹泻、血小板减少、皮疹、呕吐、食欲下降、虚弱和发热。
帕博西尼常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在使用帕博西尼之前,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牢记,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间质性肺病(ILD)/肺炎、胚胎-胎儿毒性。
【哺乳期妇女】由于帕博西尼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在帕博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3周内不要母乳喂养。
【孕妇及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孕妇服用帕博西尼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开始接受帕博西尼治疗前应进行妊娠试验。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帕博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3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可能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帕博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用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儿童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未得到证实,儿童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患者】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没有明显差异,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75mg,每日一次,连续21天,然后停药7天,一个完整的治疗周期为28天。
【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尚未明确。
在使用帕博西尼之前,了解药物相互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药物相互作用可能会影响帕博西尼的疗效或增加潜在的风险。注意CYP3A抑制剂、CYP3A诱导剂以及CYP3A底物对帕博西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