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替尼(inrebic)是一种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中危-2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或继发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的骨髓纤维化成年患者。
(1)、标准剂量:推荐起始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适用于基线血小板计数≥50×10⁹/L的患者。
(2)、特殊给药方式:对于吞咽困难或需要鼻胃管给药的患者,可将胶囊内容物分散在约180mLEnsure®Plus营养液中,制备后2小时内服用完毕。若使用鼻胃管给药(French14或16号),给药后需用60mL水冲洗管道。
(3)、联合用药:所有患者在菲达替尼治疗期间需每日口服100mg维生素B1(硫胺素)作为预防措施。
漏服处理:若漏服一剂,应跳过该剂量,在次日按原计划服用下一剂,不可服用双倍剂量补偿。
(1)、治疗前必须检测血清硫胺素水平,硫胺素缺乏患者需先补充后再开始治疗。
(2)、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肝功能、淀粉酶和脂肪酶水平。
(3)、基线及治疗期间定期心电图检查,确保QTcF<450ms。
(1)、4级血小板减少或3级伴活动性出血:中断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基线,恢复后剂量降低100mg/日。
(2)、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断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基线,恢复后剂量降低100mg/日。
3级及以上腹泻、恶心或呕吐,且48小时内对症治疗无效:中断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恢复后剂量降低100mg/日。
ALT/AST>5×ULN:中断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恢复后剂量降低100mg/日,若再次发生则永久停药。
(1)、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剂量减至200mg/日。
(2)、停用强CYP3A4抑制剂后:前两周剂量调整为300mg/日,之后恢复400mg/日。
(3)、强/中度CYP3A4诱导剂:避免联用。
(1)、妊娠:动物研究显示菲达替尼可能导致胎儿发育异常。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哺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禁止哺乳。
(1)、临床研究中47.3%患者年龄>65岁,12.3%>75岁。
(2)、老年患者更易发生不良反应和治疗中断,需加强监测但无需特殊剂量调整。
(1)、肝功能不全:轻中度无需调整,严重肝损伤数据不足应避免使用。
(2)、肾功能不全:严重肾损伤(CLcr15-29mL/min)剂量减半,轻中度无需调整但需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