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比司他(Panobinostat)是一种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2种既往治疗方案(包括硼替佐米和免疫调节剂)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1)、心脏功能评估:需进行基线心电图(ECG)检查,确认QTcF间期<450毫秒。
(2)、血液学评估:确保基线血小板计数≥100×10⁹/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⁹/L。
(3)、肝功能评估: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起始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避免使用。
(4)、药物相互作用评估:避免与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联用,避免与QT间期延长药物联用。
(1)、起始剂量:20mg,口服,隔日一次,每周3次(第1、3、5、8、10、12天)。
(2)、治疗周期:21天为一个周期,前8个周期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用。
(3)、疗程延长:临床获益且无未解决的严重毒性患者可考虑延长8个周期(总疗程不超过16个周期)。
(1)、轻度肝功能不全:减量至15mg。
(2)、中度肝功能不全:减量至10mg。
(3)、严重肝功能不全:避免使用。
(1)、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等,需将帕比司他剂量减至10mg。
(2)、强效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等,应避免联用。
(3)、敏感CYP2D6底物:如美托洛尔、地昔帕明等,应避免联用。
(4)、QT间期延长药物:如胺碘酮、氯喹等,不推荐联用。
(1)、ECG监测:治疗前及每个周期前需进行ECG检查。
(2)、电解质监测:定期监测血钾、血镁,纠正电解质异常。
(3)、症状监测:关注胸痛、心悸、晕厥等心脏症状。
(4)、处理措施:如QTcF≥480毫秒,应暂停给药并纠正电解质异常。
(1)、发生率68%,其中25%为重度。
(2)、出现腹部绞痛或稀便时应立即开始止泻治疗(如洛哌丁胺)。
(3)、中重度腹泻需暂停或减量给药。
(4)、恶心呕吐管理:考虑预防性使用止吐药。
(1)、监测指标:ALT、AST、总胆红素等。
(2)、监测频率: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3)、处理措施:出现肝毒性时应调整剂量直至肝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