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托布鲁替尼(Pirtobrutinib)作为第三代BTK抑制剂,其标准用药方案需要严格遵循循证医学证据和个体化治疗原则。建议患者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等关键指标。
建议使用剂量为每日一次200mg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时请注意:
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切割、压碎或咀嚼;
每日固定时间服用,可随餐或空腹服用;
若漏服一剂超过12小时,则不予补服,按原计划次日服用。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建议见下: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
发生3级及以上非血液系统毒性;
伴有发热或感染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从正常值下降至1到0.5×10^9/L;
持续7天及以上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5×10^9/L以下;
出现伴出血的血小板计数从正常值下降至50至25×10^9/L;
血小板计数降至25×10^9/L以下。
对于首次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中断药物治疗直至症状恢复至1级或恢复至基线水平,然后恢复原剂量(200mg每日一次);若为第二次发生,则中断治疗至恢复后,以100mg每日一次继续;第三次发生时,中断治疗至恢复后,以50mg每日一次继续;若第四次发生,则应终止治疗。
此外,对于无症状性淋巴细胞增多或仅有轻微唾液酶升高者,则通常不建议调整剂量。
对于伴有严重肾功能损害(eGFR15-29mL/min)的患者,若当前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则应减少至100mg每日一次;若当前剂量为100mg,则每次减少50mg;对于当前已使用50mg每日一次者,则建议停药。对于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30-89mL/min)的患者,则无需调整剂量。
应避免与强CYP3A抑制剂合用;若不得不合用,则需将剂量降低50mg。如果患者当前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则应暂停使用强CYP3A抑制剂期间的吡托布鲁替尼治疗。强CYP3A抑制剂停用后,经过5个半衰期,可恢复至原剂量。
应避免与强或中度CYP3A诱导剂合用;若与中度CYP3A诱导剂合用且患者当前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则剂量应增加至300mg每日一次;若当前剂量为50mg或100mg,则应每次增加5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