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沙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为10mg/kg,在21天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通过静脉输注。继续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或毒性不可接受,且每次剂量不得超过10mg/kg。首次输注应超过3小时,并在输注期间及之后至少30分钟观察患者有无输注反应。后续输注可在1-2小时内完成。
建议在输注前使用退热药、H1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并针对有过输注反应的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推荐采用联合药物方案,如地塞米松配合5-HT3受体拮抗剂。
出现输注相关反应时,应减慢或暂停输注速度,对于危及生命的反应,应停止治疗。具体的剂量调整信息见表。
戈沙妥珠单抗为危险药物,应遵循适当的处理程序。根据患者体重计算所需剂量,并用0.9%氯化钠溶解,轻旋溶解药物并检查是否有颗粒或变色。稀释后溶液应在2°C至8°C冷藏,并在24小时内使用。避免混合其他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