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适用于与化疗联合用于治疗多种恶性肿瘤,通过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帮助患者控制病情、延长生存期并提高生活质量。本文将具体讲解贝伐珠单抗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
贝伐珠单抗联合静脉氟尿嘧啶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贝伐珠单抗联合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在一线含贝伐单抗产品方案中进展的mCRC患者的线治疗。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贝伐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贝伐珠单抗适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
贝伐珠单抗联合干扰素用于转移性肾细胞癌(mRCC)的治疗。
贝伐珠单抗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用于治疗患有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症的患者。
(1)贝伐珠单抗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随后贝伐珠单抗作为一个单一的药物,适用于治疗III期或IV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初始手术切除。
(2)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适用于既往化疗方案不超过2次的铂耐药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3)贝伐珠单抗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或与卡铂和吉西他滨联合,随后贝伐珠单抗单用,适用于铂敏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贝伐珠单抗与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可治疗不可切除或既往未接受过全身治疗的转移性肝细胞癌。
当贝伐珠单抗与氟尿嘧啶化疗联合使用时,推荐剂量为:
(1)与bolus-IFL联合使用,每2周静脉注射5mg/kg。
(2)与FOLFOX4联合使用,每2周静脉注射10mg/kg。
(3)在一线含贝伐单抗产品方案进展的患者中,与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联合化疗,每2周静脉滴注5mg/kg或每3周静脉滴注7.5mg/kg。
联合卡铂和紫杉醇,推荐剂量为每3周15mg/kg静脉滴注。
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mg/kg。
与α干扰素联合使用,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mg/kg。
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联合紫杉醇和拓扑替康,推荐剂量为每3周15mg/kg静脉滴注。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滴注15mg/kg,联合卡铂和紫杉醇使用,最多不超过6个周期。随后单独使用贝伐珠单抗每3周给药15mg/kg,总共不应超过22个周期,或直至患者疾病出现进展,以较早者为准。
①铂耐药
•联合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的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滴注10mg/kg。联合拓扑替康的推荐剂量为每周10mg/kg。
•联合拓扑替康的推荐剂量为每3周15mg/kg静脉注射。
②铂敏感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mg/kg,联合卡铂和紫杉醇6-8个周期,随后每3周单独使用贝伐珠单抗15mg/kg,直至疾病进展。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mg/kg,与卡铂和吉西他滨联合使用6-10个周期,随后每3周单独使用贝伐珠单抗15mg/kg,直至疾病进展。
治疗当日静脉注射1200mg阿替利珠单抗后,每3周静脉注射一次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持续用药,直至患者出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具体用量需咨询医生。在开始治疗前,请参考阿替利珠单抗的处方信息以获得推荐剂量信息。
成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儿童以及老年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尚不明确。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发生率>10%)为鼻出血、头痛、高血压、鼻炎、蛋白尿、味觉改变、皮肤干燥、出血、流泪障碍、背痛和剥脱性皮炎。
1.胃肠道穿孔和瘘管
2.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
3.出血
4.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
5.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6.高血压
7.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
8.肾损伤与蛋白尿
9.输液相关反应
10.胚胎-胎儿毒性
11.卵巢衰竭
12.充血性心力衰竭(CHF)
贝伐珠单抗联用伊立替康及其活性代谢物SN38、干扰素、卡铂或紫杉醇,对于贝伐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无临床意义的影响。
将药物放置在原纸箱中,2°C至8°C冷藏保存,在使用前需避光。不要冷冻或摇晃小瓶或纸箱。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