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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帕金森病(原发性震颤麻痹)以及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帕金森综合征
口服:成人常用量,第一周一次125mg,一日2次。其后每隔一周,每日增加125mg,一般每日量不得超过1g,分3~4次服用。
1.接受本品治疗达1年至数年者,部分病人可突然发生运动不能、震颤及强直,如“开关”现象。情绪紧张可促进患者发生反常运动不能或“起步困难”。 2.不常见的有:眼睑痉挛或闭合(可能为过量的早期征象)、高血压、胃痛(有可能是由于十二指肠溃疡所致)、非常疲劳或无力、溶血性贫血。
下列情况应慎用:1.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其他严重的疾病。2.严重的心血管疾病。3.有惊厥病或病史者。 4.糖尿病及其他内分泌疾病,如影响下丘脑或垂体的功能。5.闭角型青光眼或有倾向者。6.肝、肾功能障碍。7.有黑色素瘤病史或怀疑者。 8.心肌梗死史及遗留有心律失常者。9.精神病人。10.有尿潴留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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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