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法用量
(1)患者选择:
①急性髓细胞样白血病:
1)根据血液或骨髓中是否存在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突变来选择用艾伏尼布治疗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的患者
2)断时没有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突变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患者在复发时应重新检测,因为在治疗期间和复发时可能出现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突变
②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
根据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突变的存在,选择用艾伏尼布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患者
(2)推荐剂量:
①新诊断的急性髓细胞白血病(联合方案):
1)推荐剂量为500 mg,每天口服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在第1周期的第1天开始使用艾伏尼布,与阿扎胞苷75 mg/m2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天一次,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7天(或第1-5天和第8-9天),每天一次
2)其他剂量信息请参考阿扎胞苷的处方信息,对于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患者,继续使用艾伏尼布联合阿扎胞苷,至少6个月,以便有时间进行临床反应
②新诊断的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和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单药治疗方案):
推荐剂量为500 mg一次,每日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患者,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允许临床反应的时间
③胆管癌:
1)推荐剂量为500 mg,每日口服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2)在伴随食物或不伴随食物的情况下均可服用艾伏尼布,不要与高脂肪餐一起服用,因为艾伏尼布浓度会增加,也不要将药片分割、粉碎或咀嚼
3)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口服,如果发生呕吐,请不要补服,等到下一次预定剂量时再补服
4)如果漏服或未在正常时间服用,应尽快补服单次剂量,而且要在下一次服药前至少12小时内补服,第二天再恢复正常服药时间,勿12小时内服用2次
2.剂量调整
表1 推荐剂量调整表
不良反应 | 推荐剂量调整 |
分化综合征 | ①如果怀疑有分化综合征,应给予全身皮质类固醇并启动血流动力学监测,直到症状缓解持续至少3天 ②如果在开始使用全身糖皮质激素后出现严重的体征和/或症状且持续48小时以上,则中断用药 ③当体征和症状恢复到2级或更低时,恢复用药 |
非感染性白细胞增多(白细胞计数大于25×109/L或总白细胞比基线值绝对增加大于15×109/L) | ①根据惯例,开始使用羟基脲进行治疗,如果有临床需要,则进行白细胞分离,直到白细胞增多的体征改善或解决后减少羟基脲 ②如果羟基脲不能改善白细胞增多,则中断用药,白细胞溶解后恢复500 mg每次的剂量 |
QTc时间间隔大于480毫秒至500毫秒 | ①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和补充电解质水平,检查患者是否有使用已知QTc延长间隔效应的伴随药物并调整用药 ②中断使用艾伏尼布 ③在QTc间隔恢复到小于或等于480毫秒后,每天以500 mg一次剂量恢复用药,在QTc延长恢复后,至少每周监测一次心电图,持续两周 |
QTc时间间隔大于500毫秒 | ①根据临床需要监测和补充电解质水平,检查患者是否有使用已知QTc延长间隔效应的伴随药物并调整用药 ②中断使用艾伏尼布 ③当QTc间期恢复到与基线相比,浮动<30毫秒或≤480毫秒时,剂量恢复为250 mg每次,每日一次。在QTc延长恢复后,至少每周监测一次心电图,持续两周 ④如果能找到QTc延长的其他病因,可考虑将艾伏尼布的剂量重新升级到每天500 mg |
QTc间期延长,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 | 永久停药 |
传染性神经元炎 | 永久停药 |
其他3级不良反应 | 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单药治疗: ①中断用药,直到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或更低,剂量可以恢复为250 mg每次,每日一次 ②如果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或更低,可增加到500 mg每次,每日一次 ③如果不良反应复发至3级或更高级别,停药 AML联合阿扎胞苷;胆管癌: ①中断用药,直到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或更低,或基线级,然后恢复为500 mg(3级毒性)或每日一次,每次250 mg(4级毒性) ②如果3级不良反应复发(第二次),将艾伏尼布的剂量减少到每天250 mg,直到不良反应恢复,然后将剂量恢复到每天一次,一次500 mg ③如果3级不良反应复发(第三次)或4级不良反应复发,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