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clisa必须在医疗专业人员的监督下给药,且给药场所须配备即时可用的急救设备和医疗支持,应对可能发生的输注相关反应。
艾沙妥昔单抗的推荐剂量为基于实际体重的10mg/kg,通过静脉输注给药。给药方案取决于联合使用的治疗方案,具体如下:
第1周期(28天周期):在第1、8、15和22天给药(每周一次)。
第2周期及以后(28天周期):在第1和15天给药(每两周一次)。
给药方案与上述Isa-Pd方案完全一致。
第1周期(28天周期):在第1、8、15和22天给药(每周一次)。
第2周期及以后(28天周期):在第1和15天给药(每两周一次)。
第1周期(42天周期):在第1、8、15、22和29天给药。
第2至4周期(42天周期):在第1、15和29天给药(每两周一次)。
第5至17周期(28天周期):在第1和15天给药(每两周一次)。
第18周期及以后(28天周期):在第1天给药(每四周一次)。
治疗应持续进行,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联合用药中其他药物的剂量信息,请参阅各自的生产商处方信息。
如果计划剂量被遗漏,应尽快给予,并相应调整治疗计划,保持给药间隔。
术前用药:为降低输注相关反应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应在每次输注艾沙妥昔单抗前15至60分钟给予以下药物:
地塞米松:剂量根据联合方案不同而有所区别。
Isa-Pd方案:40mg口服或静脉注射(年龄≥75岁的患者为20mg)。
Isa-Kd方案:在艾沙妥昔单抗和/或卡非佐米输注日静脉注射20mg;在第2周期及以后的第22天口服;在所有周期的第23天口服。
Isa-VRd方案:在艾沙妥昔单抗输注日静脉注射20mg,其他日子口服20mg。
对乙酰氨基酚:650mg至1,000mg口服(或等效药物)。
H2受体拮抗剂:标准剂量。
苯海拉明:25mg至50mg口服或静脉注射(或等效药物)。对于前4次输注,推荐使用静脉给药途径。
抗菌预防:应根据标准指南,考虑启动抗菌和抗病毒预防(如水痘-带状疱疹病毒预防)。
不推荐降低艾沙妥昔单抗的剂量。如出现血液学毒性,可能需要延迟给药以等待血细胞计数恢复。
基于患者体重计算所需总剂量(毫克)。
从25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输液袋中,抽出与艾沙妥昔单抗静脉注射剂所需体积相等的稀释液体积。
从药瓶中吸取所需体积的艾沙妥昔单抗原液,加入上述输液袋中进行稀释。丢弃药瓶中任何未使用的部分。
输液袋材质必须为聚烯烃、聚乙烯、聚丙烯、含DEHP的聚氯乙烯或乙烯-醋酸乙烯酯。
轻轻翻转输液袋以混匀稀释后的溶液。请勿振摇。
使用静脉输液管(材质为PE、含或不含DEHP的PVC、聚丁二烯或聚氨酯),并配备0.22微米的在线过滤器,进行静脉输注。
输注时间取决于输注速率。
配制好的输注液可在冷藏条件下储存48小时,随后在室温下放置8小时。
请勿在同一静脉通路中与其他药物同时输注。
在艾沙妥昔单抗和卡非佐米同日给药时,给药顺序应为:先用地塞米松,再用艾沙妥昔单抗,最后用卡非佐米。
应遵循推荐的输注速率,并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进行调整。速率递增仅在未发生输注相关反应时考虑。
适用于以下成人患者的治疗:
联合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用于治疗既往已接受过至少2线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卡非佐米和地塞米松: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1至3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联合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用于治疗不适合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