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司扑兰片剂(Evrysdi)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用药前需充分了解其潜在风险、特殊人群禁忌及安全监测要求。
(1)动物研究中观察到该药可导致胚胎胎儿发育异常和母体毒性。
(2)育龄期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用药前应确认妊娠状态,妊娠期间避免使用。
(1)动物研究中高剂量暴露下观察到皮肤、喉部、眼睑和胃肠道上皮组织的不良改变。
(2)该风险与药物过量相关,在推荐剂量下未发生,且停药后可逆转。
(3)处方限量设计(单次处方最多覆盖64天治疗)有助于防止长期过量用药。
(1)动物研究中观察到精子细胞退行性变,该效应被视为同类药物共有的类效应。
(2)停用药物后,经过一个生精周期(约4个月)生育功能有望恢复。
(3)有生育计划的男性患者应咨询医生。
哺乳期女性及妊娠情况下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用药或停止哺乳。
新生儿肝脏和肾脏功能尚未发育成熟,可能改变药物代谢和清除,需谨慎使用。
(1)轻中度肝功能不全对药物暴露无显著临床影响。
(2)肾功能不全患者未被纳入临床试验,缺乏用药数据,临床使用时应密切监测。
(1)治疗开始前应确认育龄期女性的妊娠状态。
(2)评估患者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药物安全性的基础疾病。
(3)了解患者合并用药情况,避免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1)常规监测皮肤、黏膜及胃肠道相关不良事件。
(2)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3)出现疑似药物相关不良事件时及时评估并报告。
(1)如发生显著过量,应暂停用药并密切观察上皮组织相关症状。
(2)上皮组织影响为剂量依赖性,暂停用药后可恢复,之后可按推荐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1)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内应持续避孕。
(2)计划妊娠者应提前与医生讨论治疗方案调整。
(3)男性患者在计划生育前可咨询医生关于停药恢复生育功能的建议。
脊髓性肌萎缩症(SMA):适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含新生儿)患者,涵盖婴儿型(Infantile-Onset)、晚发型(Later-Onset)及症状前(Pre-Symptomatic)S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