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心衰和高血压的药物,正确使用和科学的生活方式管理对疗效和安全至关重要。
(1)通常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两次口服。
(2)如能耐受,每2-4周逐步增加剂量,目标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两次。
根据体重计算起始剂量,体重40kg以下者为0.8mg/kg,每日两次;40kg以上者从50mg开始,逐步增至目标剂量。
常规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一次口服,最大剂量为每日400mg。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正在服用或停用ACEI类降压药不足36小时者;有血管性水肿病史者;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女性。
从ACEI或ARB类药物转换为本品时,须先停用原药物36小时以上方可开始服用本品。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中度损害、血压偏低的患者应在医生密切监测下缓慢增加剂量。
计划手术前24小时应停用本品,以防麻醉中发生低血压。
不可与ACEI、ARB、阿利吉仑(糖尿病患者)合用;与非甾体抗炎药、保钾利尿剂、锂剂等联用需谨慎。
1、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低血压(表现为头晕、乏力)、高钾血症、肾功能异常、咳嗽、血管性水肿(罕见但严重)。如出现面部、口舌、喉头肿胀,需立即就医。
2、日常应定期监测血压、血钾和肾功能。
(1)每日食盐摄入控制在5-6克以内,避免腌制、加工食品。
(2)严格减盐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用药。
心衰患者应根据医生建议限制每日饮水量,避免加重心脏负担。
每日清晨空腹称重,若2天内体重增加超过2公斤,提示可能有液体潴留,应及时就医。
(1)在病情稳定期可进行散步等轻度有氧运动,避免剧烈活动和突然用力。
(2)若活动后出现胸闷、气短,应减少活动量。
吸烟和饮酒会加重心脏损害,应彻底戒烟,严格控制酒精摄入。
服药初期或调整剂量时可能出现头晕,应避免驾车、操作机械等危险活动。
成人慢性心力衰竭:需在标准治疗方案基础上使用。
小儿慢性心力衰竭:适用于1岁及以上儿童。
成人高血压症:不作为高血压治疗的首选药物,需在评估患者情况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