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钠(Entresto)是一种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主要用于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和高血压。
(1)、初始剂量:推荐以沙库巴曲缬沙坦(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每次50mg,每日2次开始治疗。
(2)、剂量递增:在耐受良好的情况下,可每隔2‑4周逐步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常用剂量包括每次50mg、100mg或200mg,均为每日2次给药。
(3)、剂量下调:若患者出现耐受不良,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剂量。
(1)、体重<40kg:起始剂量为每次0.8mg/kg,每日2次。可逐步递增至目标剂量每次3.1mg/kg,每日2次。
(2)、体重40‑50kg:起始剂量为每次0.8mg/kg,每日2次。递增阶段依次为每次50mg、100mg,目标剂量为每次150mg,每日2次。
(3)、体重≥50kg: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2次。递增至每次100mg、150mg,目标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2次。
(1)、常规剂量:每次200mg,每日1次口服。
(2)、剂量调整:可根据年龄、血压反应等情况适当增减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次400mg,每日1次。
(3)、注意事项:本品通常不作为高血压治疗的首选药物,需在充分评估患者状况及既往降压治疗史后决定是否使用。
(1)、无论是心衰还是高血压患者,在开始治疗或剂量递增期间,均应密切监测血压、肾功能及血钾水平。
(2)、若出现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或肾功能恶化,应考虑暂停递增、减少剂量或暂时停药。
(1)、对于正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心衰患者,在转换为本品前,必须至少停用原药36小时,以避免血管性水肿的风险。
(2)、转换后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步调整至目标剂量。
(1)、肾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需谨慎使用,监测肾功能。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使用或从极低剂量开始。
(2)、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并酌情减量。重度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老年患者常伴有肝肾功能下降,且对降压药物更为敏感。
(2)、用药时应从低剂量开始,缓慢递增,并密切监测血压、血钾及肾功能,避免过度降压引发脑缺血等不良事件。
(1)、肾功能不全:轻中度患者需慎用并加强监测。重度患者避免使用。血液透析患者应在专业评估后决定是否用药,并从低剂量起始。
(2)、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患者应减量使用。C级患者禁用。
(1)、孕妇:禁用。若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立即停药。
(2)、哺乳期妇女:建议暂停哺乳。动物实验显示药物可经乳汁分泌,可能对婴幼儿产生影响。
适用于在接受标准治疗后仍有症状的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成人患者(LVEF≤35%);用于治疗成人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