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拉菲布拉诺(elafibranor)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激活受体(PPAR)激动剂,2024年在美国获批用于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适用于对熊去氧胆酸(UDCA)应答不足的成人患者联合UDCA使用,或作为UDCA不耐受患者的单药治疗。
(1)、标准剂量: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80mg片剂,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2)、预处理评估:用药前需评估肌肉疼痛或肌病症状,并确认有生育潜力的女性未妊娠。
胆汁酸结合树脂:若需联用胆汁酸结合树脂(如考来烯胺),应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以降低药物相互作用风险。
(1)、肌肉毒性:若出现新发或加重的肌肉疼痛、肌病或横纹肌溶解(伴CPK升高),需中断治疗。
(2)、肝损伤: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ALT、AST、胆红素等),若指标恶化或出现肝炎症状(如黄疸、右上腹痛),应暂停用药。
(3)、过敏反应:严重过敏需永久停药;轻中度过敏可暂停用药并对症处理。
(1)、他汀类药物:联用时需密切监测肌肉症状,必要时中断治疗。
(2)、利福平:可能降低埃拉菲布拉诺血药浓度,需监测ALP和胆红素水平。
(1)、肝功能不全:轻度(Child-PughA)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Child-PughB/C)或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轻至重度(eGFR≥15mL/min)无需调整,终末期肾病(eGFR<15mL/min)数据有限,需谨慎使用。
(1)、妊娠:动物实验显示胎儿毒性(如死胎、发育迟缓),孕妇禁用。用药前需确认未妊娠,治疗期间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非激素或屏障法)。
(2)、哺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禁止哺乳。
(1)、≥65岁:无需调整剂量,但75岁以上患者需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2)、儿童:有效性未建立,18岁以下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