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鲁单抗(Bavencio)是一种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阻断抗体,适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成人和儿童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MCC)患者。
(1)、阿维鲁单抗推荐剂量为800mg,每2周静脉输注一次,每次输注时间60分钟。
(2)、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在前4次输注前应给予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进行预处理。
(2)、根据临床判断和既往输液反应的存在/严重程度,可在后续输注中继续使用预处理药物。
(1)、配制:从药瓶中抽取所需体积的阿维鲁单抗,注入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0.45%氯化钠注射液的250mL输液袋中。
(2)、储存:稀释后的溶液在室温(≤25°C)下保存不超过4小时,或在冷藏(2-8°C)条件下保存不超过24小时。
(3)、禁止冷冻或摇晃稀释后的溶液。
(1)、通过含有0.2微米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在线过滤器的静脉管线给药。
(2)、不可通过同一静脉管线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1)、肺炎:2级肺炎暂停给药;3级或4级肺炎或复发性2级肺炎永久停药。
(2)、肝炎:AST/ALT>3-5×ULN或总胆红素>1.5-3×ULN暂停给药;AST或ALT>5×ULN或总胆红素>3×ULN永久停药。
(3)、结肠炎:2级或3级腹泻或结肠炎暂停给药;4级腹泻或结肠炎或复发性3级腹泻或结肠炎永久停药。
(4)、内分泌疾病:3级或4级内分泌疾病暂停给药。
(5)、肾炎和肾功能障碍:血清肌酐>1.5-6×ULN暂停给药;血清肌酐>6×ULN永久停药。
(1)、1级或2级输液反应:中断或减慢输液速率。
(2)、3级或4级输液反应:停止输液并永久停药。
(1)、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数据有限,应谨慎使用。
(1)、包括终末期肾病患者在内的各种程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均无需调整剂量。
(2)、血液透析不影响药物清除率。
(1)、阿维鲁单抗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2)、动物研究表明,抑制PD-1/PD-L1通路可能导致胎儿免疫介导排斥反应增加,导致胎儿死亡。
(3)、妊娠期间仅在对母体的预期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考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