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比司他是一种口服的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其适应症基于加速批准程序,需通过后续验证性试验进一步确认长期临床获益。帕比司他目前尚未在国内上市,本文就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禁忌、临床疗效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帕比司他(Panobinostat)是一种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联合硼替佐米及地塞米松,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方案(包括硼替佐米及免疫调节剂)的复发型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此适应症基于无进展生存期的加速批准,需通过后续验证性试验确认临床获益。
初始剂量:20mg,口服,每周3次(第1周和第2周的1、3、5、8、10、12日),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8个周期。
延长治疗:若患者获得临床获益且未出现严重毒性,可考虑继续治疗额外8个周期(总治疗时间不超过16周期,即48周)。
硼替佐米:1.3mg/m²,静脉注射。
地塞米松:20mg,口服(需在饱腹时服用)。
具体给药计划:
周期1-8:
帕比司他:第1、3、5、8、10、12日口服。
硼替佐米:第1、4、8、11日注射。
地塞米松:第1、2、4、5、8、9、11、12日口服。
周期9-16:
帕比司他:第1、3、5、8、10、12日口服。
硼替佐米:第1、8日注射。
地塞米松:第1、2、8、9日口服。
根据毒性反应进行剂量调整,每次减少5mg(如20mg→15mg→10mg)。若需减至10mg以下,则停药。
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50×10⁹/L(3级):维持剂量,每周监测血小板。
血小板<50×10⁹/L伴出血或<25×10⁹/L(4级):暂停用药,待恢复至≥50×10⁹/L后减量重启。
中性粒细胞减少
ANC0.5-0.75×10⁹/L(3级):暂停用药,待恢复至≥1.0×10⁹/L后减量重启。
ANC<0.5×10⁹/L(4级):暂停用药,待恢复后减量,必要时联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
腹泻
中重度(4-6次/天):暂停用药,待症状缓解后原剂量或减量重启。
危及生命(≥7次/天或需静脉补液):永久停药。
成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儿童以及老年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绝对禁忌症。
胃肠道:腹泻(68%)、恶心(36%)、呕吐(26%)。
全身性:疲劳(60%)、外周水肿(29%)、发热(26%)。
实验室异常:血小板减少(97%)、淋巴细胞减少(82%)、低磷血症(63%)。
心脏毒性(缺血事件、QT间期延长)、严重出血(胃肠道或肺部)、重度感染(肺炎、败血症)、肝酶升高。
监测电解质(钾、镁、磷)及脱水症状,及时使用止泻药(如洛哌丁胺)。出现中度腹泻(4-6次/天)需暂停用药,待缓解后调整剂量。
基线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心电图(ECG)及电解质。QTcF≥480msec时暂停用药,纠正电解质异常;若未缓解则永久停药。
血小板<100×10⁹/L时需输注血小板,监测出血症状(如黑便、血尿)。
每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老年患者需增加监测频率。
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轻中度肝损患者需减量。
育龄女性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内避免妊娠。
帕比司他联合硼替佐米及地塞米松可延长复发型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尤其适用于既往接受过硼替佐米及免疫调节剂治疗的患者。
减少帕比司他剂量至10mg。
避免联用,可能显著降低帕比司他血药浓度。
避免联用,帕比司他可抑制CYP2D6代谢,增加后者毒性。
避免联用,需密切监测ECG。
避光保存于20-25℃(允许15-30℃短期存放)。 胶囊需整粒吞服,不可掰开、碾碎或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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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15年2月23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