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舒替尼是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伊马替尼是第一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博舒替尼、达沙替尼和尼洛替尼是第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普纳替尼为第三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这些药物都可通过占据BCR-ABL蛋白(结构和功能都产生异常的受体型酪氨酸激酶蛋白)结合ATP的位点,抑制该酶的活性。
1.胃肠道毒性:主要表现为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监测患者症状,必要时治疗,并考虑调整剂量或停药。
2.骨髓抑制:骨髓抑制是指骨髓活性降低,导致血细胞生成减少。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形式的骨髓抑制。在本品治疗的第一个月,应每周完成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可每月检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或视需要而定。
3.肝毒性:在本品治疗的前三个月,应每月进行肝酶监测,对于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应更频繁地监测肝酶。必要时考虑调整剂量或停药。
4.体液潴留:可表现为心包积液、胸腔积液、肺水肿和/或外周水肿。必要时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停药。
5.胚胎-胎儿毒性: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时严格避孕。如果在怀孕期间使用该药物,或在服用该药物时怀孕,应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以上资料参考自FDA博舒替尼药品说明书英文版2012.09版)
对博舒替尼过敏者禁用。
1.中度CYP3A和/或P-gp抑制剂(如利托那韦、鲁那韦、地尔硫卓等)可能增加博舒替尼的血药浓度(药品吸收后在血浆内的总浓度)。
2.强或中度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等)、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等)可能会降低博舒替尼血药浓度。
3.P-糖蛋白药物(如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可能被博沙替尼改变。
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
1、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细胞白血病(Ph+CML)慢性期(CP)
2、对先前治疗有耐药性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粒细胞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AP)或急变期(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