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药适用于治疗携带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α外显子18突变(包括PDGFRAD842V 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成人患者
此药适用于患有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的成年患者,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包括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伴有相关血液肿瘤的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和肥大细胞白血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阿伐替尼片用于治疗血小板计数低于50X109/L的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
适用于治疗患有惰性全身性肥大细胞增多症(ISM)的成年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阿伐替尼片用于治疗血小板计数低于50X109/L的惰性全身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
此药主要成分为阿伐替尼
其化学结构式如下:
(1)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空腹口服此药
(2)不要在下一次预定剂量的8小时内补充错过的剂量
(3)若服药后呕吐,不要重复给药,继续服用下一个预定剂量
根据PDGFRA第18外显子突变的存在,选择患者进行阿伐替尼治疗,目前还没有FDA批准的检测外显子18突变的检测方法
胃肠道间质患者口服阿伐替尼的推荐剂量为300mg,每日一次,持续治疗直到疾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口服阿伐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持续治疗直到疾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惰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口服阿伐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
表1 针对不良反应的阿伐替尼片的建议剂量减少
表2 针对不良反应的阿伐替尼片的剂量调整
避免将阿伐替尼片与强或中度 CYP3A 抑制剂同时使用,如果不能避免与中度 CYP3A 抑制剂合用,阿伐替尼片的起始剂量如下:
(1)胃肠道间质瘤:1日1次,1次100mg
(2)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1日1次,1次50mg
(3)惰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避免同时使用阿伐替尼片和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
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的患者,建议使用改良的阿伐替尼片起始剂量:
(1)胃肠道间质瘤:1日1次,1次200mg
(2)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1日1次,1次100mg
(3)惰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每隔1天1次25mg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间质瘤(≥20%发生率)为水肿、恶心、疲劳/乏力、认知障碍、呕吐、食欲下降、腹泻、流泪增多、腹痛、便秘、皮疹、头晕和头发颜色改变
(2)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20%发生率)为水肿、腹泻、恶心和疲劳/虚弱
(3)惰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 (≥10%发生率)为眼部水肿、头晕、周围水肿、潮红
服用此药治疗可能会出现严重的颅内出血,颅内出血的症状可能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改变或精神状态改变,建议患者如果出现任何程度的颅内出血,请永久停药,密切监测患者颅内出血的风险因素,包括前一年内的血管动脉瘤史、颅内出血或脑血管意外、合并使用抗凝药物或血小板减少症
(1)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
对于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不建议血小板计数< 50X 109/L的患者使用此药
①治疗前8周:必须每2周进行一次血小板计数
②治疗8周后:如果数值低于75 X 109L,则每2周监测一次血小板计数,如果数值在 75 和 100 X 109L之间,则每4周监测一次,若情况严重,可通过中断治疗或减少此药的剂量来控制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
服用此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认知不良反应,暂时停药,恢复后继续服用相同的剂量,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此药可能会引起光敏反应,建议患者在使用此药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一周内避免直接暴露在紫外线下
孕妇服用此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及其伴侣在接受此药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以上参考至美国药监局最新药品说明书2023.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