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药物治疗需特别谨慎。对于阿伐替尼的剂量调整,在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中也需要根据肝功能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安全有效的治疗。下面将介绍阿伐替尼在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建议。
根据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的患者的特殊情况,建议使用改良的阿伐替尼片起始剂量进行治疗。以下是对不同疾病的具体剂量建议:
建议每天使用1次,每次剂量为200mg。
建议每天使用1次,每次剂量为100mg。
建议每隔1天使用1次,每次剂量为25mg。适当扩展剂量,可以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进行调整。其他剂量调整?点击免费在线咨询
这些剂量建议是基于对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考虑。然而,每个患者的情况是独特的,所以在使用阿伐替尼之前,最好咨询医生进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制定。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该药物的其他注意事项:
服用此药可能增加颅内出血的风险,患者出现任何颅内出血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测颅内出血的风险因素。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不建议血小板计数低于50X10^9/L的患者使用此药,治疗前8周每2周进行一次血小板计数,治疗8周后根据血小板计数结果决定监测频率和可能的治疗调整。
患者可能出现认知不良反应,暂时停药并在恢复后继续使用相同剂量、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此药可能导致光敏反应,患者在使用期间以及停药后一周内应避免直接暴露在紫外线下。
孕妇使用此药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应告知孕妇胎儿的潜在风险,并建议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及其伴侣在接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在接受阿伐替尼治疗时,需要根据肝功能情况进行剂量调整,以确保安全有效的治疗,同时,与临床医生密切合作,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此药适用于治疗携带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α外显子18突变(包括PDGFRAD842V 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成人患者
此药适用于患有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的成年患者,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包括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伴有相关血液肿瘤的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和肥大细胞白血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阿伐替尼片用于治疗血小板计数低于50X109/L的晚期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
适用于治疗患有惰性全身性肥大细胞增多症(ISM)的成年患者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阿伐替尼片用于治疗血小板计数低于50X109/L的惰性全身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