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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仅用于单纯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无法获得充分血糖控制效果的患者。
白色素片,2.5mg规格长径8.0mm、短径4.0mm,厚度2.2mm,片重0.08g,识别码BM302。
剂量规范:常规起始剂量为每日口服格列本脲1.25mg到2.5mg,根据患者血糖控制情况酌情递增剂量以确定维持剂量,每日最大给药剂量不得超过10mg。
给药频次与时间:单次给药于早餐前或早餐后口服;两次给药于早餐前/后、晚餐前/后分别口服。
低血糖:发生率8.9%,初期表现为乏力、强烈饥饿感、出汗,进展性低血糖可出现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惊厥等;
无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
肝炎、肝功能损伤、黄疸,可伴随AST、ALT、γ-GTP升高。
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
肝脏:AST、ALT轻度升高。
消化系统:腹泻、胃部饱胀、便秘、恶心、食欲减退、心窝部疼痛。
过敏反应:皮疹、光过敏。
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倦怠、嗜睡。
其他:脱毛、出汗异常、视力下降、水肿、酒精耐受性降低。
1.核心警示
2.起始给药
3.高危操作警示
4.患者教育
5.给药操作
6.合并用药监测
【孕妇】禁用。磺脲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可能导致新生儿低血糖、巨大儿,动物实验提示存在致畸风险。
【哺乳期女性】需权衡治疗获益与母乳喂养获益,决定继续哺乳或停药。同类磺脲类药物(甲苯磺丁脲)可经乳汁分泌,格列本脲存在乳汁迁移风险。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儿童使用】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老年人使用】慎用,从小剂量起始,定期监测血糖及生理功能。老年人生理机能减退,低血糖发生风险显著升高。
【肾功能损害】重度肾功能不全禁用,极易引发严重低血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慎用,密切监测血糖,警惕低血糖发生。
【肝功能损害】重度肝功能不全禁用,低血糖风险极高;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慎用,加强血糖监测,防范低血糖。
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严禁使用格列本脲:
重度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期患者。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含青少年型糖尿病、脆性糖尿病)患者。
合并重度感染、围手术期、严重创伤的患者(该类人群需胰岛素治疗)。
重度肝功能不全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
存在腹泻、呕吐等严重胃肠道功能障碍的患者。
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
对格列本脲成分或磺脲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正在使用波生坦水合物治疗的患者。
1.波生坦水合物
2.唑类抗真菌药
3.β受体阻滞剂
4.肾上腺素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