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西他滨作为细胞毒性药物,其储存与处理需严格遵循规范,以确保药物稳定性和操作安全。以下从原包装储存、配制后溶液保存及安全处置三方面进行说明。
(1)应储存在20℃至25℃的受控室温环境下。
(2)允许短期在15℃至30℃范围内波动,但不可长期偏离建议温度。
(1)药品为冻干粉针,需保持原包装完整,避免受潮或光照。
(2)储存期间无需冷藏,也需避免冷冻。
(1)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溶解与稀释,终浓度不应低于0.1mg/mL。
(2)溶解后应为澄清、无色至淡黄色溶液,若出现颗粒或变色应废弃。
(1)配制后溶液(包括稀释液)应在室温(20–25℃)下存放。
(2)必须在24小时内使用,超时未用应立即丢弃。
(1)严禁冷藏,因低温可致结晶析出,影响药效与安全性。
(2)不可预先配制储存备用,应现用现配。
(1)吉西他滨属细胞毒性药物,配制时需佩戴手套,避免皮肤或黏膜接触。
(2)若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1)未用完的溶液或过期药品应按照细胞毒性废弃物规范进行处理。
(2)不可随意丢弃或冲入下水道,需遵循医疗机构或当地法规的专用收集流程。
(1)与PVC输液袋和输注装置无相容性问题,不影响稳定性。
(2)但配制后的溶液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除非明确兼容。
吉西他滨是一种核苷代谢抑制剂,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卵巢癌:与卡铂联合,用于治疗在完成铂类基础化疗后至少6个月复发的晚期卵巢癌患者。
乳腺癌:与紫杉醇联合,用于在含蒽环类辅助化疗失败后(或蒽环类临床上禁忌时)的转移性乳腺癌的一线治疗。
非小细胞肺癌 (NSCLC):与顺铂联合,用于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IIIA或IIIB期)或转移性(IV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胰腺癌:用于局部晚期(无法切除的II或III期)或转移性(IV期)胰腺癌的一线治疗。也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治疗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