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西木单抗仅供静脉输注使用。给药前需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浓度不超过10mg/mL,并使用无菌、低蛋白结合的0.2或0.22微米过滤器进行输注。输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严禁静脉推注或快速注射。
替西木单抗与度伐利尤单抗联合用药方案如下。替西木单抗应在同一天优先于度伐利尤单抗输注。
体重≥30kg的患者:
替西木单抗单次给药300mg,随后给予度伐利尤单抗1500mg,均在第1周期第1天完成。
联合治疗后,继续给予度伐利尤单抗1500mg单药治疗,每4周一次。
体重<30kg的患者:
替西木单抗单次给药4mg/kg,随后给予度伐利尤单抗20mg/kg,均在第1周期第1天完成。
联合治疗后,继续给予度伐利尤单抗20mg/kg单药治疗,每4周一次。
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替西木单抗与度伐利尤单抗及含铂化疗联合使用。在每个给药周期前需测量患者体重以计算剂量。替西木单抗始终优先输注。
体重≥30kg的患者:
第1-4周期:替西木单抗75mg+度伐利尤单抗1500mg+含铂化疗,每3周为一个周期,共4个周期。
第6周期及后续治疗:从第6周期开始(即第16周),在输注度伐利尤单抗(1500mg,每4周一次)的同时,给予第五剂替西木单抗75mg。后续可继续接受度伐利尤单抗单药治疗,或根据组织学类型联合培美曲塞治疗。
体重<30kg的患者:
第1-4周期:替西木单抗1mg/kg+度伐利尤单抗20mg/kg+含铂化疗,每3周一个周期,共4个周期。
第6周期及后续治疗:从第6周期开始(即第16周),在输注度伐利尤单抗(20mg/kg,每4周一次)的同时,给予第五剂替西木单抗1mg/kg。后续可继续接受度伐利尤单抗单药治疗,或根据组织学类型联合培美曲塞治疗。
替西木单抗最大给药剂量为5剂。度伐利尤单抗单药或联合培美曲塞的维持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与度伐利尤单抗联合:先输注替西木单抗(60分钟),输注完成后观察患者60分钟,再输注度伐利尤单抗(60分钟)。
与度伐利尤单抗和化疗联合:先输注替西木单抗(60分钟),间隔1-2小时后输注度伐利尤单抗(60分钟),再间隔1-2小时(后续周期可缩短至30分钟)后输注含铂化疗。
不建议降低剂量。一般情况下,对于严重(3级)免疫介导不良反应,应暂停给药;对于危及生命(4级)的免疫介导不良反应、需要系统性免疫抑制治疗的重度(3级)不良反应复发,或启动皮质类固醇治疗后12周内无法将泼尼松等效剂量减至≤10mg/日者,应永久停用替西木单抗及联合方案。
用于治疗以下成人实体瘤:联合度伐利尤单抗,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uHCC)成人患者。联合度伐利尤单抗和含铂化疗,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无敏感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基因无基因组肿瘤畸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mNSCLC)成人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