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汀特立妥珠单抗(Telisotuzumab vedotin-tllv)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发布日期:2026-07-10 16: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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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汀特立妥珠单抗是一种靶向c-Met的抗体偶联药物,其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有严格规定。

一、适应症与患者选择

1、适应症范围

(1)维汀特立妥珠单抗适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肿瘤组织中c-Met蛋白高表达的成年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具体条件包括:肿瘤为局部晚期或已发生转移,且患者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全身性治疗。

2、生物标志物检测要求

(1)治疗前必须通过专业检测,确认肿瘤组织中c-Met蛋白过表达水平。

(2)检测可使用存档组织或新采集的活检样本,由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完成。

(3)未达到该表达水平的患者不适合使用本品。

二、推荐剂量与给药方案

1、标准剂量计算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按体重计算,即每公斤体重1.9毫克。

(2)给药方式为静脉输注,每两周一次。

(3)对于体重达到或超过100公斤的患者,单次最大剂量为190毫克,无需按实际体重继续增加剂量。

(4)治疗应持续进行,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2、输注操作方法

(1)药品需经过复溶和稀释后使用,仅可通过静脉途径输注。

(2)每次输注时间约为30分钟,使用专用输液管路和合适孔径的在线过滤器。

(3)不得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输液管路中同时输注。

3、治疗持续时间

(1)每两周一次的给药频率应规律维持。

(2)若因不良反应需要暂停治疗,应在症状缓解至可接受程度后,由医生评估是否以及何时恢复给药。

(3)疗程长短因人而异,取决于疗效和耐受性的动态平衡。

三、剂量调整与特殊人群

1、不良反应时的剂量调整

(1)当出现需要干预的不良反应时,可按阶梯方式降低剂量。

(2)首次减量至每公斤体重1.6毫克,第二次减至1.3毫克,第三次减至1.0毫克,均维持每两周一次的给药频率。

(3)若患者在最低剂量水平下仍无法耐受,则应永久停药。

(4)剂量调整的具体时机和幅度由医生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情况决定。

2、肝功能损害者的使用建议

(1)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因为肝功能下降可能导致活性代谢产物在体内蓄积,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2)轻度肝功能异常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仍需在治疗期间密切监测肝功能变化。

3、老年患者的使用

(1)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患者与较年轻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无需专门调整剂量。

(2)但老年患者常伴有多种基础疾病和合并用药,治疗期间应综合评估其整体状况,加强监测频率。

4、生育与避孕相关注意事项

(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开始治疗前需确认未怀孕。

(2)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一段时间内,男女患者均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本品可能影响生育能力,有生育需求者应提前与医生沟通。

(4)哺乳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一月内不宜哺乳。

参考资料: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5月14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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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汀特立妥珠单抗(Telisotuzumab vedotin-tllv)
维汀特立妥珠单抗(Telisotuzumab vedotin-tllv)

维汀特立妥珠单抗是一种靶向c-Met的抗体-微管抑制剂偶联药物,适用于治疗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为c-Met蛋白高过表达(≥50%肿瘤细胞呈强染色[3+])、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本品基于总体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的替代终点获得加速批准,后续正式批准可能取决于确证性试验中临床获益的验证与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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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免费用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
[ 适应症 ]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分期] Ⅲ期
【食管鳞癌】LY01015注射液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
[ 适应症 ]  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
[试验分期] Ⅲ期
【黑色素瘤】GT101注射液
[ 适应症 ]  一线治疗失败的宫颈鳞癌或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试验分期] Ⅰ期
【实体瘤】注射用TFX05-01
[ 适应症 ]  本品拟用于经病理组织/细胞学或临床诊断确诊,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 或经过手术和/或经末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和/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试验分期] 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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