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替尼(Tabrecta)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存在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1)、治疗前需通过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肿瘤或血浆样本中存在导致MET外显子14跳跃的突变。
(2)、若血浆样本未检出该突变,建议尽可能检测肿瘤组织。
(1)、标准剂量:400毫克口服,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2)、服药要求:整片吞服,不得掰开、压碎或咀嚼。
(3)、漏服或呕吐处理:若遗漏剂量或服药后呕吐,无需补服,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1)、首次减量:300毫克口服,每日两次。
(2)、第二次减量:200毫克口服,每日两次。
(3)、永久停药指征:无法耐受200毫克每日两次的患者需终止治疗。
(1)、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至3级(未伴胆红素升高):暂停用药至指标恢复基线后,7日内恢复者可原剂量继续,否则需减量。
(2)、ALT/AST升高至4级或伴随胆红素升高:永久停药。
(1)、淀粉酶或脂肪酶升高至3级:暂停用药至≤2级或基线水平,14日内恢复者可减量继续,否则永久停药。
(2)、胰腺炎(任何级别):永久停药。
(3)、超敏反应:疑似反应需暂停用药直至症状缓解,严重反应需永久停药。
(1)、轻度至中度肝损伤(Child-PughA或B级)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肝损伤(Child-PughC级)患者禁止使用。
(1)、妊娠期:动物研究显示具有胚胎-胎儿毒性,建议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哺乳期: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周内禁止母乳喂养。
(1)、女性需在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方式。
(2)、男性若有育龄女性伴侣,同样需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周内采取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