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贝替定(Yondelis)是一种烷化药物,于2015年在美国首次获批,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患者。
(1)、推荐剂量:曲贝替定的标准剂量为1.5mg/m²体表面积,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进行24小时持续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
(2)、用药前准备:每次输注前30分钟需静脉注射地塞米松20mg作为预用药。
(3)、输注要求:必须使用带有0.2微米聚醚砜(PES)在线过滤器的输液器,以降低在溶液配制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外源性病原体暴露风险。
(1)、使用无菌技术,向每瓶药物中注入20mL无菌注射用水,摇动直至完全溶解。
(2)、重构后的溶液应为澄清、无色至淡棕黄色,浓度为0.05mg/mL。
(3)、立即取出计算体积的曲贝替定,在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稀释。
(4)、禁止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重构后的溶液需在30小时内使用完毕。
(1)、首次剂量降低:从1.5mg/m²降至1.2mg/m²。
(2)、第二次剂量降低:从1.2mg/m²降至1.0mg/m²。
(3)、一旦剂量降低,在后续治疗周期中不应增加剂量。
(1)、血小板<100,000/微升或中性粒细胞<1,500/微升:延迟给药最多3周。
(2)、血小板<25,000/微升或中性粒细胞<1,000/微升伴发热/感染:降低一个剂量水平。
(1)、持续不良反应导致给药延迟超过3周。
(2)、肝功能正常患者剂量已降至1.0mg/m²或中度肝损伤患者剂量已降至0.3mg/m²后仍需进一步减量。
(3)、严重肝功能障碍、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
(4)、3级或4级心脏不良事件或LVEF低于正常下限。
(1)、中度肝损伤(胆红素水平>1.5-3倍正常值上限,AST/ALT<8倍正常值上限):推荐剂量为0.9mg/m²,每3周一次24小时静脉输注。
(2)、重度肝损伤(胆红素水平>3倍正常值上限,任何AST/ALT):禁止使用。
(1)、轻度(肌酐清除率60-89mL/min)或中度(肌酐清除率30-59mL/min)肾功能损害: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缺乏药代动力学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