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马度胺(Pomalidomide)是一种沙利度胺类似物,属于免疫调节剂,适用于多发性骨髓瘤(MM)和卡波西肉瘤(KS)的治疗。其使用需严格遵循个体化原则,并注意胚胎毒性、血栓风险等禁忌。
(1)、多发性骨髓瘤:需与地塞米松联用,适用于至少接受过两种既往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后疾病进展的成年患者。
(2)、卡波西肉瘤:用于HIV阳性患者HAART治疗失败后,或HIV阴性患者的治疗。
(1)、MM推荐剂量:4mg每日1次,口服,每28天周期的第1-21天用药,直至疾病进展。需联合地塞米松(40mg/20mg,根据年龄调整)。
(2)、KS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口服,每28天周期的第1-21天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1)、整粒吞服:胶囊不可掰开、咀嚼或压碎。
(2)、随餐或空腹:食物不影响吸收,但高脂餐可能延迟达峰时间。
(3)、透析患者:应在透析结束后服药。
(1)、MM患者:ANC<500/μ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时暂停,恢复后减量1mg。
(2)、KS患者:ANC<1000/μL时暂停,恢复后原剂量继续;若复发则减量1mg。
MM患者:血小板<25,000/μL时暂停,恢复后减量1mg。
(1)、严重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需永久停药。
(2)、肝毒性:出现肝酶升高或肝衰竭症状时暂停,恢复后考虑减量。
强CYP1A2抑制剂(如氟伏沙明):避免联用;必须联用时,剂量减至2mg。
(1)、MM患者:减至3mg/日,透析后服药。
(2)、KS患者:减至4mg/日。
(1)、MM患者:轻中度肝损(Child-PughA/B)减至3mg/日;重度(Child-PughC)减至2mg/日。
(2)、KS患者:所有肝损程度均减至3mg/日。
(1)、妊娠禁忌:泊马度胺可致胎儿严重畸形或死亡。治疗前需两次妊娠检测阴性,期间需两种避孕措施。
(2)、哺乳期:禁止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