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替尼(Tabrecta)是一种针对MET外显子14跳跃突变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靶向治疗药物。
卡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0mg口服,每日两次(约每12小时一次),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1)、患者应整片吞服卡马替尼片剂,不得掰开、压碎或咀嚼。
(2)、这一要求源于药物特殊的制剂工艺,破坏片剂结构可能影响药物的释放特性和生物利用度。
(3)、如发生漏服或呕吐剂量,患者不应补服漏掉的剂量,而是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避免因剂量叠加导致不良反应风险增加。
(1)、当患者出现特定不良反应时,需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2)、首次剂量减少至300mg每日两次,第二次减少至200mg每日两次。
(3)、若患者仍无法耐受2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则应永久停用卡马替尼。
(1)、无论级别如何,一旦确诊都应永久停用卡马替尼。
(2)、这类肺部并发症可能危及生命,需高度警惕。
(3)、临床中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新的或恶化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或发热等,一旦怀疑ILD/肺炎应立即停药并评估。
(1)、对于ALT/AST升高不伴胆红素升高的情况:3级需暂停给药直至恢复基线水平,如在7天内恢复可原剂量继续,否则需减量
(2)、4级则永久停药。当ALT/AST升高同时伴胆红素升高(无胆汁淤积或溶血)时,应永久停药。
(3)、单纯胆红素升高的情况则根据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
(1)、基于动物研究数据及其作用机制,该药物可导致胎儿损害。
(2)、动物实验中,妊娠大鼠和兔子在器官形成期接受卡马替尼后出现胎儿畸形,且发生畸形的暴露量低于人类临床剂量下的暴露量。
(3)、应告知育龄期女性患者潜在的胎儿风险,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周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目前尚无关于药物是否随乳汁分泌的数据,但考虑到对母乳喂养婴儿的潜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建议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不要哺乳。
(2)、这一建议基于药物特性及类似分子的已知风险,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
(1)、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CLcr30-89mL/min)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尚未在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15-29mL/min)患者中进行研究,这类患者使用时应特别小心。
(1)、轻中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患者均无需调整剂量,这表明卡马替尼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具有较好的耐受性。
(2)、临床中仍需密切监测肝功能,特别是已有肝病基础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