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美替尼(Koselugo)是一种激酶抑制剂,专门用于治疗2岁及以上儿童神经纤维瘤病1型(NF1)患者的症状性、不可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
(1)、司美替尼的标准推荐剂量为25mg/m²,每日口服两次(约每12小时一次),空腹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2)、空腹状态定义为:每次给药前2小时和给药后1小时内禁食。
(3)、具体剂量需根据患者体表面积(BSA)计算。
(4)、0.55-0.69m²患者早晨20mg+晚上10mg。
(5)、0.70-0.89m²患者20mg两次/日。
(6)、0.90-1.09m²患者25mg两次/日。
(7)、1.10-1.29m²患者30mg两次/日。
(8)、1.30-1.49m²患者35mg两次/日。
(1)、给药方式: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溶解或打开胶囊。无法吞咽整粒胶囊的患者不应使用该药物。
(2)、漏服处理:如漏服一剂,应在记起时立即补服;若距离下次给药时间不足6小时,则跳过漏服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一剂。
(3)、呕吐处理:给药后如发生呕吐,不应补服额外剂量,按原计划继续下一剂给药。
(1)、无症状LVEF下降≥10%且低于正常下限时暂停给药,恢复后减量继续。
(2)、症状性LVEF下降或3/4级LVEF下降则永久停药。
(1)、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暂停给药至恢复后减量继续。
(2)、视网膜静脉阻塞(RVO)则永久停药。
(1)、3级腹泻暂停至改善为0/1级后原剂量继续。
(2)、3天内无改善则永久停药。
(3)、4级腹泻或3/4级结肠炎永久停药。
3/4级皮肤反应暂停至改善后减量继续。
(1)、4级CPK升高或CPK升高伴肌痛暂停至改善为0/1级后减量继续。
(2)、3周内无改善则永久停药;横纹肌溶解永久停药。
(1)、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患者减量至20mg/m²口服两次/日。
(3)、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患者尚无明确推荐剂量,应谨慎使用。
(1)、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也无需调整剂量。
(1)、司美替尼可能致胎儿伤害,孕妇禁用。
(2)、育龄女性患者应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哺乳期妇女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应停止哺乳。
(1)、适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NF1患者。
(2)、2岁以下儿童的有效性尚未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