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沙芬酰胺作为辅助的MAO-B的抑制剂对帕金森病的治疗具有较好的疗效,而且其在不同的人群中也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化的药代动力学的特征以及较为不同的风险。
沙芬酰胺的代谢主要依赖肝脏功能,肝功能损害会导致药物暴露量显著增加:
(1)、轻度肝损害(Child-PughA级):药物暴露量增加约30%,无需调整剂量。
(2)、中度肝损害(Child-PughB级7-9分):必须将最大剂量限制在50mg/日。
(3)、重度肝损害(Child-PughC级10-15分):绝对禁忌使用沙芬酰胺。
重要警示:若正在接受50mg治疗的中度肝损害患者进展为重度肝损害,必须立即停药。临床监测中应定期评估肝功能变化,特别是长期用药患者。
与肝功能不同,沙芬酰胺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
(1)、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30-59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肾功能不全(eGFR<30mL/min)也未见药物蓄积。
(3)、血液透析对药物清除影响较小。
≥65岁老年人未观察到年龄相关的药代动力学差异,虽然整体安全性良好,但老年用药仍需注意:
(1)、75岁以上患者:建议起始剂量50mg,谨慎滴定至100mg。
(2)、合并认知障碍者:需密切监测精神症状。
(3)、多重用药患者:重点评估药物相互作用风险。
(4)、跌倒高风险人群:加强运动功能监测。
只有当其对胎儿的潜在益处明显大大地超过了对其的潜在风险时,才可以将孕妇作为某一项实验的研究对象。如有孕期必须用药的,均应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沙芬酰胺可能影响新生儿肝胆功能,用药期间暂停母乳喂养,特别是新生儿存在黄疸风险时。
沙芬酰胺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现有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帕金森病患儿应选择其他经儿童临床试验验证的药物。
对存在较多的不良反应风险的患者应从较低的初始剂量开始,并根据个体的实际情况逐步的建立系统的监测计划,才能在疗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