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马度胺(Pomalidomide)是一种具有显著疗效的免疫调节剂,该药物自2013年2月首次获得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以来,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为众多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作为处方药,泊马度胺的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嘱。
泊马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种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先前疗法,且在最后一次治疗完成时或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成年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还用于治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HAART)失败后的艾滋病相关卡波西肉瘤(KS)成年患者,或HIV阴性的卡波西肉瘤成年患者。
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开始泊马度胺治疗前必须进行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开始治疗,并采取避孕措施。
推荐剂量为4mg/日,口服,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21天服药,直至疾病进展。
推荐剂量为5mg/日,口服,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21天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艾滋病相关卡波西肉瘤患者,需继续进行HAART治疗。
多发性骨髓瘤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500个/μL且血小板计数≥50,000个/μL时,可开始新周期治疗。
中性粒细胞减少
ANC<500个/μ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体温≥38.5°C且ANC<1,000个/μL),需暂停用药直至ANC≥500个/μL,每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重新用药时剂量较前次减少1mg。若后续ANC再次<500个/μL,同样处理,再次用药剂量再减1mg。若无法耐受1mg/日剂量,需永久停药。
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25,000个/μL,暂停用药直至血小板≥50,000个/μL,每周监测CBC,重新用药时剂量较前次减少1mg。若后续血小板再次<25,000个/μL,同样处理,再次用药剂量再减1mg。若无法耐受1mg/日剂量,需永久停药。
卡波西肉瘤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个/μL且血小板计数≥75,000个/μL时,可开始新周期治疗。
中性粒细胞减少
ANC在500-<1,000个/μL,若在周期第1天,需暂停用药直至ANC≥1,000个/μL,重新用药时剂量不变;若在周期中,可继续当前剂量用药。ANC<500个/μL,需暂停用药直至ANC≥1,000个/μL,重新用药时剂量不变。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
ANC<1,000个/μL且单次体温≥38.3°C,或ANC<1,000个/μL且持续体温≥38°C超过1小时,需暂停用药直至ANC≥1,000个/μL,重新用药时剂量较前次减少1mg。若无法耐受1mg/日剂量,需永久停药。
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计数在25,000-<50,000个/μL,若在周期第1天,需暂停用药直至血小板≥50,000个/μL,重新用药时剂量不变;若在周期中,可继续当前剂量用药。血小板<25,000个/μL,需永久停药。
出现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4级皮疹、皮肤剥脱、大疱或任何其他严重皮肤反应时,需永久停药。对于其他3或4级毒性,需暂停治疗,待毒性缓解至≤2级后,经医生判断可重新开始治疗,剂量较前次减少1mg。
避免与强效CYP1A2抑制剂联合使用。若不可避免需联合使用,需将泊马度胺剂量减至2mg。
在血液透析日,于透析完成后服用泊马度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推荐剂量减至3mg/日,口服;卡波西肉瘤患者,推荐剂量减至4mg/日,口服。
多发性骨髓瘤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或B级):推荐剂量减至3mg/日,口服。
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推荐剂量减至2mg/日,口服。
卡波西肉瘤
轻度、中度或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B或C级):推荐剂量减至3mg/日,口服。
整粒吞服,用温水送服,不可掰开、咀嚼或打开胶囊。可随餐或空腹服用。
泊马度胺适用于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以及成年艾滋病相关卡波西肉瘤患者和HIV阴性的卡波西肉瘤患者。
妊娠女性:泊马度胺可导致胎儿伤害,妊娠期间禁用。
对泊马度胺或其任何辅料存在严重过敏(如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的患者。
常见不良反应(≥30%)包括疲劳和乏力、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便秘、恶心、腹泻、呼吸困难、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发热。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异常,≥30%)有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或白细胞减少、肌酐或血糖升高、皮疹、便秘、疲劳、血红蛋白、血小板、磷酸盐、白蛋白或钙降低、ALT升高、恶心、腹泻。
包括胚胎-胎儿毒性、静脉和动脉血栓栓塞、死亡率增加、血液学毒性、肝毒性、严重皮肤反应、肿瘤溶解综合征、过敏反应、头晕和意识模糊状态、神经病变、第二原发性恶性肿瘤等。
泊马度胺为沙利度胺类似物,可导致严重出生缺陷或胚胎-胎儿死亡。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剂量中断期间及治疗结束后4周,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男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周,与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发生性接触时需始终使用乳胶或合成避孕套,即使已行输精管切除术,且不得捐献精子。患者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周不得献血。
由于存在胚胎-胎儿风险,泊马度胺仅可通过该受限程序获得。
泊马度胺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可能发生深静脉血栓(DVT)、肺栓塞(PE)、心肌梗死和中风。
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常见的3/4级不良反应,需监测患者血液学毒性,尤其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在治疗前8周每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之后每月监测;卡波西肉瘤患者在治疗前12周每2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之后每月监测。
可能发生包括致命病例的肝衰竭,需每月监测肝功能试验。若肝酶升高,需停止泊马度胺治疗并进行评估,待恢复至基线值后,可考虑以较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可发生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等严重皮肤反应,这些反应可能致命。对于2或3级皮疹,需考虑中断或停用泊马度胺;对于4级皮疹、剥脱性或大疱性皮疹或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SJS、TEN、DRESS),需永久停药。
治疗期间可能出现头晕和意识模糊状态,患者需避免可能因这些症状导致问题的情况,且在未获得充分医疗建议前,不得服用其他可能引起头晕或意识模糊的药物。
需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神经病变症状,如麻木、刺痛、疼痛、烧灼感等,若出现需及时报告医生。
接受泊马度胺治疗的患者有发生急性髓系白血病等新恶性肿瘤的报道,需与医生讨论治疗期间发生新癌症的风险。
肿瘤负荷高的患者治疗前存在TLS风险,需密切监测并采取适当预防措施。
可发生包括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和过敏性反应在内的过敏反应,若出现相关症状,需立即联系医生,对于血管性水肿或过敏反应,需永久停药。
吸烟可因诱导CYP1A2酶而降低泊马度胺的AUC,可能降低药物疗效,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避免吸烟。
泊马度胺在多发性骨髓瘤和卡波西肉瘤的治疗中显示出一定的疗效,可使部分患者的病情得到缓解,但具体效果因个体差异而异。
在健康受试者中,与强效CYP1A2抑制剂氟伏沙明联合使用,可使泊马度胺的Cmax和AUC分别增加24%和125%。增加的泊马度胺暴露可能增加与暴露相关的毒性风险。应避免与强效CYP1A2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氟伏沙明)联合使用,若不可避免需联合使用,需减少泊马度胺剂量。
与酮康唑(强效CYP3A4和P-gp抑制剂)联合使用,可使泊马度胺的AUC增加19%,但增加幅度无临床显著意义。
与卡马西平(强效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可使泊马度胺的AUC降低20%。
与地塞米松(弱至中度CYP3A4诱导剂)联合使用,对泊马度胺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
吸烟可因诱导CYP1A2酶,使泊马度胺的AUC降低32%,Cmax增加14%,可能降低药物疗效。
储存于20°C-25°C(68°F-77°F),允许短期偏离至15°C-30°C(59°F-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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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5年2月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