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卡瑞韦/哌仑他韦的使用应在有丙型肝炎感染管理经验的临床医生指导下进行。患者的治疗周期取决于HCV基因型、肝硬化状况和治疗史。
据报道,正在接受或已经完成丙型肝炎病毒,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治疗且未接受HBV抗病毒治疗的,丙型肝炎病毒/HBV病毒共感染患者中,出现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激活。在有HBV感染血清学证据的患者中,在使用格卡瑞韦/哌仑他韦治疗HCV期间和治疗后随访期间,监测肝炎发作或HBV再激活的临床和实验室体征。根据临床指征HBV感染患者进行适当的管理。
在开始使用格卡瑞韦/哌仑他韦进行治疗之前,大多数具有严重后果的患者有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晚期肝病证据(Child-PughB或C),包括一些在基线时有轻度肝功能损害代偿性肝硬化(Child-PughA)但先前有失代偿事件(即先前有腹水、静脉曲张出血、脑病病史)的患者。在无肝硬化或代偿性肝硬化患者中报告了罕见的肝功能失代偿/衰竭病例(Child-PughA);这些患者中有许多有门静脉高血压的证据。对于代偿性肝硬化(Child-PughA)或晚期肝病(如门静脉高压症)患者,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脏实验室检测;并监测肝功能失代偿的体征和症状,如黄疸、腹水、肝性脑病和静脉曲张出血的存在。出现肝功能失代偿/衰竭证据的患者应停用格卡瑞韦/哌仑他韦。
卡马西平、依法韦仑和圣约翰草可能会显著降低格卡瑞韦/哌仑他韦的血药浓度,导致格卡瑞韦/哌仑他韦的治疗效果降低。不建议将这些药物与格卡瑞韦/哌仑他韦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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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3年10月25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