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麦角林片治疗开始时的推荐剂量为0.25 mg,每周两次。根据患者血清催乳素水平,剂量可增加0.25 mg,每周两次,最高可增加1 mg,每周两次。在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心血管评估,并应考虑超声心动图评估瓣膜性疾病。

剂量的增加不应该超过每4周一次,这样医生就可以评估病人对每个剂量水平的反应。如果患者没有充分的反应,且高剂量没有观察到额外的好处,应使用达到最大反应的最低剂量,并考虑其他治疗方法。接受卡麦角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评估其心脏状况,并应考虑超声心动图检查。
在维持正常的血清催乳素水平6个月后,可以停用卡麦角林,定期监测血清催乳素水平,以确定是否或何时应重新使用卡麦角林治疗。使用卡麦角林治疗超过24个月的持久性疗效尚未确定。过量服用卡麦角林可能会引起鼻塞、晕厥或幻觉。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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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19年12月13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