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
2、联合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HER2阴性)、绝经后、经内分泌治疗复发或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主要成分为西达本胺
(1)本品需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用药信息西达本胺片为口服用药,成人推荐每次服药30mg(6片),每周服药两次,两次服药间隔不应少于3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周六等),餐后30分钟服用
(2)与芳香化酶抑制剂依西美坦联用时,依西美坦推荐剂量为25mg/次,每天一次(具体参考依西美坦说明书)
(3)若病情未进展或未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持续服药
①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血常规检查,相关指标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始用药: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g/dL,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测血常规(通常每周一次)
②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时,暂停本品用药,如果出现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体温高于38.5℃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则应予以G-CSF等细胞因子治疗,应定期检测血常规(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两次),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恢复至≥1.5×109/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认,可继续本品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3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 mg/次
③3级或4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0×109/L)时,暂停本品用药,给予白介素-11或促血小板生成素(TPO)治疗,如血小板计数<25.0×109/L或有出血倾向时,应考虑给予成份输血治疗,应定期检测血常规(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两次),待血小板恢复至≥75.0×109/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认,可继续本品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3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 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 mg/次。
④3级或4级贫血(血红蛋白降低至<8.0 g/dL):暂停本品用药,使用红细胞生成素(EPO)治疗,当血红蛋白<5.0 g/dL时,应给予成份输血,应定期检测血常规(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两次),待血红蛋白恢复至≥9.0 g/d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认,可继续本品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3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 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 mg/次
⑤针对以上血液学不良反应进行处理和剂量降低后,如果再次出现4级血液学不良反应或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伴体温高于38.5℃,应停止本品治疗
①如果出现3 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暂停用药并给予对症治疗,医生应根据具体不良反应情况,定期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和监测,待不良反应缓解至<1 级时可恢复西达本胺用药,但剂量应降低至20 mg/次,如降低剂量后再次发生≥3 级不良反应,应停止西达本胺治疗
②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应停止本品治疗
③联合用药下出现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医生应根据具体不良反应情况判断其与相关药物的关联性,如果该不良反应与西达本胺所联合的药物相关,应参考该药物的说明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剂量调整
(1)血液学不良反应:血小板计数减少、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血红蛋白降低
(2)全身不良反应:乏力、发热
(3)胃肠道不良反应:腹泻、恶心和呕吐
(4)代谢及营养系统不良反应:食欲下降、低钾血症和低钙血症
(5)其他不良反应:头晕、皮疹等
(1)血液学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血小板计数降低和血红蛋白降低
(2)非血液学常见不良反应:代谢营养类疾病和胃肠系统疾病
西达本胺片与依西美坦片联合用药方案下的不良反应包括: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体重降低、头晕 、心电图OT 间期延长、疲乏、尿路感染、咳嗽、血胆红素升高、低白蛋白血症、发热、血胆固醇升高 、血乳酸脱酶升高、头痛
服用西达本胺片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血小板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血红蛋白浓度降低等血液学不良反应,在服药过程中,建议每周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当出现≥3级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应进行对症处理和暂停用药,至少隔天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查,待相关血液学不良反应缓解至用药条件后可以恢复用药
在服用本品前,如果γ-GGT、ALT或AST>正常上限2.5倍,建议暂缓用药,待相关指标降至正常值时再进行首次药物服用,在用药过程中应至少每三周检测一次肝功能相关指标,如果出现≥3级肝功能指标异常,需暂停用药,进行对症治疗,增加肝功能指标检查频率,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或用药前水平,恢复用药时应减量使用
建议在用药过程中应至少每三周检测一次肾功能指标,如果某一项肾功能检测指标出现≥3级异常情况,应暂停用药,进行对症处理,增加相关肾功指标检查频率,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或用药前水平,恢复用药时应减量使用
建议在用药过程中应关注电解质水平,定期检测,出现≥3 级异常时应暂停用药,对症处理,增加电解质检测频率,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 级或用药前水平可恢复用药
在本品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心脏安全性相关指标监测,包括但不仅限于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检查等
建议在首次服用本品前,如果血钾、血钙或血镁检查指标异常,则应在相关指标恢复至正常后方可用药,在本品用药过程中,建议每3周进行一次心电图和电解质检查,如出现QTc>500 ms,应暂停用药,增加心电图检查频率,待异常缓解或排除后,恢复用药应减量,对于有QTc间期延长病史、先天性QT延长综合征患者、正在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者其它可能延长QTc药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或咨询心脏专科医生的意见后用药
建议在本品用药过程中,每6周进行一次心脏超声检查以便对心包积液情况进行监测。如出现较严重的异常,应暂停用药,增加心脏超声检查频率,待异常缓解或排除,并咨询心脏专科医生的意见后用药
在本品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泌尿道、皮肤等各系统感染症状,如有症状应尽快进行相应检查和对症治疗
建议在本品用药过程中,注意血栓发生的可能,如出现血栓相关症状或体征,应及时诊断和治疗,医生可根据综合情况,做出继续服用或停用本品的决定,对于有活动性出血、咳血、咯血或新发血栓性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在本品治疗期间避免同时使用对凝血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男性患者在接受本药治疗期间及治疗后3个月内,应避免生育计划
(以上内容均参考自西达本胺中文说明书最新版 2019.11)